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3月30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本报告期自2017年09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一年
基金主代码
00055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0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9,544,725.4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552
00055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01,864,229.26份
67,680,496.1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期限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证券选择策略、短期和中长期的市场环境中的投资策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资产的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3%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向途
田东辉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10-68858113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580
传真
010-83197627
010-68858120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楼A楼
邮政编码
100050
100808
法定代表人
夏英
李国华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中加纯债一年A
中加纯债一年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2,400,764.87
4,998,351.32
143,908,485.10
20,774,835.39
66,119,070.22
18,083,394.35
本期利润
40,135,316.54
4,778,410.26
95,862,595.86
14,292,395.00
95,648,602.55
27,138,885.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37
0.0292
0.0410
0.0411
0.1678
0.163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03%
2.64%
3.62%
3.66%
14.99%
14.6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1%
2.45%
4.78%
4.36%
16.38%
15.9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682,700.58
719,599.83
181,591,985.03
20,018,506.34
68,105,117.14
17,251,253.0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33
0.0106
0.0618
0.0492
0.1013
0.093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43,738,189.31
73,147,859.65
3,316,899,962.10
454,126,809.96
797,244,908.95
217,946,394.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3
1.081
1.129
1.116
1.185
1.177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5.02%
33.27%
31.45%
30.08%
25.46%
24.6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纯债一年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7%
0.06%
0.72%
0.01%
-1.09%
0.05%
过去六个月
0.56%
0.06%
1.44%
0.01%
-0.88%
0.05%
过去一年
2.71%
0.08%
2.88%
0.01%
-0.17%
0.07%
过去三年
25.25%
0.10%
9.58%
0.01%
15.67%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5.02%
0.11%
13.31%
0.01%
21.71%
0.10%
中加纯债一年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7%
0.06%
0.72%
0.01%
-1.09%
0.05%
过去六个月
0.37%
0.06%
1.44%
0.01%
-1.07%
0.05%
过去一年
2.45%
0.08%
2.88%
0.01%
-0.43%
0.07%
过去三年
23.97%
0.10%
9.58%
0.01%
14.39%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3.27%
0.11%
13.31%
0.01%
19.96%
0.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24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中加纯债一年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0.75
215,065,303.20
5,944,112.19
221,009,415.39
-
2016年
1.10
72,095,400.64
1,889,300.42
73,984,701.06
-
2015年
0.62
13,238,465.14
111,439.57
13,349,904.71
-
合计
2.47
300,399,168.98
7,944,852.18
308,344,021.16
-
中加纯债一年C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0.61
23,138,870.61
1,806,943.40
24,945,814.01
-
2016年
1.10
19,172,782.66
1,196,744.00
20,369,526.66
-
2015年
0.62
6,033,258.46
230,342.78
6,263,601.24
-
合计
2.33
48,344,911.73
3,234,030.18
51,578,941.91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2%、33%、5%。??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十七只基金,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A/C)、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金(A/C)、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闫沛贤
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4-03-24
-
9
英国帝国理工大学金融学硕士、伯明翰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3年曾任职于平安银行资金交易部、北京银行资金交易部,担任债券交易员。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研究部副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1日至今)、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3月24日至今)、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7日至今)、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8日至今)、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今)。
注:1、任职日期说明:闫沛贤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2、离任日期说明:无。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公司通过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法,保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保护各类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下跌约1.2%;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涨约86bp;3年期AAA中票到期收益率上涨约137bp,信用利差扩大约40bp。在去杠杆的强监管措施下,商业银行同业负债扩张受限,超额备付金成本不断上升,配债资金匮乏。3月末,银监会出台针对"三违反"、"三套利"和"四不当"的监管文件;5月上旬证监会要求券商清理资金池类产品,银行理财必须穿透底层资产?。10年国债收益率中枢在随后的4月至5月上旬期间从3.2%快速上升至3.6%。从5月中旬至10月中旬,10年国债收益率一直围绕3.6%中枢震荡。进入10月中下旬后,市场出于对GDP7.0%预期的恐慌,并受到随后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打击,10年国债收益率中枢快速上升至3.9%,并在11月下旬突破4%。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净值化管理和限制期限错配等要求如果实施必将限制银行表外理财的发展,促使表外资产回归表内,从而导致银行资本金被更多消耗,配债资金进一步匮乏,并可能引发委外赎回,债券抛售。除以上对于市场产生明显影响的监管文件外,央行年中将同业存单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在《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增加"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流动性匹配率"三个监管指标,进一步引导到银行降低对同业负债的依赖,降低期限错配,提升资产流动性;后又出台《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在进行银信类业务的过程中进行底层穿透,还原其业务的实质进行风险管控。其核心思想是要求商业银行对于为规避监管,减少资本占用的通道类业务进行相应的资本计提。一般化的银信委外业务也需要根据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分类,准确计提资本和拨备。而资本占用增加将会对其他存量资产业务规模形成潜在挤压,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势在必行。由于监管政策打击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银行同业负债扩张受限,M2同比增速下降至个位数。但是,融资需求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表外资产转移至表内,企业贷款和居民中长期贷款增加等因素作用下同比持续两位数增长,导致资金价格不断上涨,同业存单收益率持续走高。在市场利率走高的背景下,央行于3月份和12月份跟随美联储加息,分别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10bp和5bp。??报告期内基金根据经济基本面、政策面和资金面的变化动态把握交易节奏和杠杆水平。结合本基金具有封闭期的特点,我们在对于宏观和行业判断的基础上,在严格甄别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配置短久期、收益相对较高的个券,在加厚收益的同时规避利率上行带来的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纯债一年A基金份额净值为1.083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8%;截至报告期末中加纯债一年C基金份额净值为1.081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由此,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难有实质的放松。而对于资金的需求,目前难以看到下滑的迹象。从国债供给看,在对18年一般公共预测赤字率做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根据以往国债和地方债占财政赤字的比例推算,18年国债净增量会超过17年净增量2000亿左右。对于地方政府债净增量的估算,地方政府债预算内部分,政府性基金部分(预算外),置换部分和限额与余额之间的灵活部分的加总不会低于17年4.36万亿的发行总规模。17年底,接近财政部的专家对《中国日报》表示,预计2018年地方政府发债规模将上升,以确保投资,特别是在高端制造业和创新领域的投资。政策性银行债净增量预计与17年相当。同业存单净增量预计放缓。信用债净增量弹性较大。由于供给侧改革在18年还将继续,PPI同比增速料将保持在合理水平,企业贷款需求预计保持在合理水平。??18年初以来,资金面出现宽松迹象。在2月5-6日召开的18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提出"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从16年底的"基本稳定"到18年的"合理稳定"值得关注。18年在严监管下,银行表外资产回到表内必然消耗更多资本金。在此背景下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将有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月份普惠金融措施释放3000-3800亿无成本资金。短端收益率下行明显。2月上旬,国有大行、保险机构、基金公司也在净买入7-10年期利率债,体现出国债、国开债的配置价值。如果18年银行体系流动性好于17年,则这种变化传导至非银机构会带来信用债收益的下行。但另一方面,2018年债市可预见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利率上升对于国内市场的传导和资管新规落地超预期部分的冲击以及后续持续的调整压力。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由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交易、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合规风险的事前控制,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对基金募集、市场营销、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进行事先的合法合规审查工作;在风控系统中设置投资合规参数,对投资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和预警;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展专项稽核,通过事后检查的方式促使投资运作合法合规。除此之外,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对各业务部门拟定的制度规范进行合规性审核,确保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宣导并组织合规培训,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并营造公司整体的合规文化氛围。??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和权限;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常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公司董事会。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期利润分配245955229.4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140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2页的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加纯债一年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加纯债一年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加纯债一年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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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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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加纯债一年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加纯债一年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中加纯债一年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