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经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追加申购以及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起点,具体如下:
一、业务调整明细:
(一)适用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002054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002056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002058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2
(二)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上述基金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三)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信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且不设金额级差。
(四)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可与中信银行约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信银行有关规定。
(五)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六)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bank.ecitic.com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3.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4.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