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
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对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并同
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并实施的《关于修改部分证券
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
“托管协议”)中的有关内容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B类基金份额(代码: B类基金份额(代码:011413)的情况 011413)的情况
1、自2021年1月26日起,本基金将增加B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B类两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602;B类基金份额代码:011413)
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B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本基金的费率
(1)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 0.14%,托管费年费率为 0.05%。
(2)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务费率为 0.01%,若将来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的,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年销售
服务费率最高为 0.25%,具体设置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3、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价格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二、、、、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00 万元。
2、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设限制。本基金对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
不设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层;
传真:021-20513277;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无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B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
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
请参见附件:
1、《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公司将于本公告刊登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B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
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
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3 日?
附件? :::《: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 富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网站/报刊 规定媒介/网站/报刊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
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货币
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
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
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
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
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第二部分 释义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
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
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
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6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
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
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
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
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
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
行)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10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集 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
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
《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6、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 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
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
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
国安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销 59、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销
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
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60、、、、 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类别
61、、、、 B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类别 ?
第三部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人单个账户
中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时间
等的不同,分设不同的基金份
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
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单
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年化收益率。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和升降级规则(如
有),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基金份额的类别 1、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按照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规则,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
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
份额类别。本基金设 A 类基金
份额、 B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
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相关规
定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
份额的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
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调整各类基金份额的具体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制订各类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
规则,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
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
前提下,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
及其用途
1.本基金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
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
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
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
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50%,且本基金投
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
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
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
过 1%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
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
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
形除外。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 1 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
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的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
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
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
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
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
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以
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部分)
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
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
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 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
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
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率;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
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
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
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
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
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的非交易日。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
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
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
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
后 4 位或 7 日年化收益率百分
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发生差
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予
以公布。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
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4 位或 7 日
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
错误。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
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若将来本基金增加基金
份额类别的,本基金各类份额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
服务费率为 0.25%,B 类基金份
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 ?
的 年 销 售 服 务 费 率 最 高 为
0.25%,具体设置见基金管理人
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
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
若将来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
别的,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年销
售服务费率最高为 0.25%,具体
设置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各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
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
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每日进
行支付。当日所得收益结转为
基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
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时,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
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
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
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投
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
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
原则处理;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
二、 收益分配原则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
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
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
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当日
所得收益结转为对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
则增加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
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
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
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
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
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
基金份额。投资人当日收益分
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
理;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 ?
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
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
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
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
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
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
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
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
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
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
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
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
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
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
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
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
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
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
第十八部分。
第十七部分 基
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
第十八部分 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
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
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
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
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 站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
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
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
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
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
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
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
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
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 站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
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
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
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
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
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
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
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
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
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网站? ?
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
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