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4年6
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8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购买货币
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
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货币
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10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
目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2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1
九、基金的投资 ......................................................................................................41
十、基金的业绩 ......................................................................................................54
十一、基金的财产 ..................................................................................................55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5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6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十七、风险揭示 ......................................................................................................7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3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5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4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0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09
一、绪言
《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方正富邦金小
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
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9、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
实现收益
50、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就本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
产,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6.6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蒋金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03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民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总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方正富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行董事会秘书。现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首席运营官(COO)、
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方正
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香
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会长,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史纲先生,副董事长,博士。曾任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
中央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顾问、代理董事长、副董事长,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
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富
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创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券英
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富邦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社团法人亚太公私合伙建设
(PPP)发展协会理事,富邦麦格理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基富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
李明州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中租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主任专员,中实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襄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
深副总经理,基富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桥先生,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硕士。曾任IBM公司商业咨询顾问主
管,国信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顾问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零售与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兼)、
公司助理总裁,分管财富管理、投资顾问、零售业务、金融科技等业务线。现任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慈观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曾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荷西分校助理教授,
美国CSI公司研究分析师,台湾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台湾华通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祝继高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
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庆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市广
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北京安贞东方医院(筹备)投资总监。现任东方安贞(北
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
部长、资深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
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创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基金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台湾证券商业同业公会常务监事,台湾上市柜公司协会理事,
财团法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公益董事,富邦麦格理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人,富邦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雍苹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方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
会理事长。
毕薇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国金证券四川营销中心销售总监、人力资
源部经理,方正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2017年8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执行董事。
钱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2014年7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专员、薪酬主管、薪酬经理;现任人力资源部薪酬福
利高级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李长桥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向祖荣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职员、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筹备组成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部门主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潘英杰先生,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学士。曾任浙江申浙汽
车职员、杭州弘一计算机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技术
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T主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方
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靖先生,本科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澳
大利亚国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投资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管理部担任投资经理;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总监;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于安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筹)固定收益投资部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3月于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于方正富
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担任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方
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10月至今,任方正富邦添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程同朦先生,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同济大
学金融学专业。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债券交
易员;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交易员;
2012年3月至2014年4月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投资经理;2014年
7月至2017年4月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担任同业投资经
理;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部经理;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担
任拟任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6月至今,任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惠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李长桥先生,总裁。
委员:
王瑞海先生,助理总裁;
王靖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符健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张璞先生,交易部总经理;
郑猛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
程同朦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