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研究精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0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0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053,349.8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持续、系统、深入、全面的基本面研究,挖掘具有长期发展潜力和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科学、系统、规范的行业研究及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策略,同时辅以自上而下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372,639.63
本期利润
2,650,559.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5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7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191,686.4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18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23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27%
0.73%
4.51%
0.54%
0.76%
0.19%
过去三个月
1.31%
0.86%
2.66%
0.56%
-1.35%
0.30%
过去六个月
3.45%
0.80%
5.88%
0.51%
-2.43%
0.29%
过去一年
4.69%
0.87%
9.70%
0.59%
-5.01%
0.2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31.80%
2.21%
40.87%
1.58%
-9.07%
0.6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3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11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宋炳珅
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3日
-
13
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柯
研究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0月23日
-
9
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研究部副总监。2013年4月16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月2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1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上证综指小幅收涨,创业板指数却明显下跌,沪深300和中小板指涨幅超过7%。在国内流动性整体处于紧平衡、IPO常态化等政策环境下,A股高估值板块总体面临较大的调整压力。在这一背景下,上半年价值蓝筹表现好于成长,同时行业龙头股行情也表现抢眼。在此期间,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盯PMI、发电量、政策、货币流动性;自下而上根据自己编制的财务模型来挑选个股精选个股),精选有行业景气度支撑的个股,尽力挖掘潜在的结构性机会,并着重考虑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比和安全边界。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4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88%。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管理人认为,在目前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增速难实现过去高速增长,但依然具备维持中高速增长的能力。就今年下半年来看,目前市场普遍担心经济增长将因金融去杠杆带来的利率水平上升、地产调控加码、地方政府债务规范趋严等而再次出现下行。但管理人认为,年内经济下行风险有限,经济增速减缓将较为温和。这是因为,首先从外需来看,预计上半年海外经济的复苏势头有望在下半年得以延续,出口对国内经济还将起到支撑作用。其次,虽然上半年金融体系去杠杆带动利率水平出现小幅抬升,但目前实际利率的绝对水平依然不高,同时在监管层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下,预计实体经济面临的融资条件收紧幅度将较有限。再次,在上半年地产销售超预期的背景下,预计年内地产投资也难出现明显下行。最后,目前政府稳增长的政策空间和能力依然较大,具备对冲年内经济下行压力的能力。综合来看,预计今年GDP增速将在6.5%以上,年内经济增速减缓将较为温和。通货膨胀方面,预计通胀将处于温和区间。流动性方面,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定调和金融监管加强的政策背景下,预计年内流动性将整体处于紧平衡格局。汇率方面,预计年内人民币汇率将相对平稳,贬值压力有限。
预计下半年A股市场还将延续震荡格局。一方面,企业盈利方面,在年内宏观经济增速温和减缓的背景下,预计下半年上市公司盈利增速还将延续改善势头。不过受去年基数影响,同比增速大概率将有所回落。与此同时,在上半年市场频频上调盈利预期的情况下,预计未来盈利预期进一步上调的空间相对有限。另一方面,今年流动性紧平衡的主线,以及IPO常态化和A股纳入MSCI后对A股估值体系的潜在冲击,将大概率继续抑制A股整体估值的提升空间。综合来看,A股市场将维持震荡,市场仍将以结构性机会为主。下半年本基金将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注重考虑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比和安全边界,重点发掘估值合理、盈利和成长确定性强的行业和个股投资机会,努力为基金持有人创造价值。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809,230.98
8,636,491.71
结算备付金
131,180.28
257,741.66
存出保证金
39,433.95
65,56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8,674,259.68
67,529,406.37
其中:股票投资
68,674,259.68
67,529,406.3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542.92
1,545.4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3,324.71
37,33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5,668,972.52
76,528,079.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4,719.37
125,274.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90,662.80
98,485.58
应付托管费
15,110.45
16,414.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72,253.47
206,696.6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539.94
100,272.57
负债合计
477,286.03
547,143.1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7,053,349.83
59,641,131.60
未分配利润
18,138,336.66
16,339,804.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5,191,686.49
75,980,936.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5,668,972.52
76,528,079.76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23日。
2、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318元,基金份额总额为57,053,349.8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3,748,056.52
-49,277,010.09
1.利息收入
28,357.85
64,914.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357.85
64,734.1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80.0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66,403.63
-36,302,867.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42,897.59
-36,714,905.2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423,506.04
412,037.5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23,199.30
-13,442,489.3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30,095.74
403,432.88
减:二、费用
1,097,496.85
2,430,224.04
1.管理人报酬
561,550.36
980,144.14
2.托管费
93,591.72
163,357.35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76,829.81
1,106,689.5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65,524.96
180,033.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50,559.67
-51,707,234.1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50,559.67
-51,707,234.13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23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641,131.60
16,339,804.99
75,980,936.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50,559.67
2,650,559.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87,781.77
-852,028.00
-3,439,809.7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564,981.28
2,250,741.35
9,815,722.63
2.基金赎回款
-10,152,763.05
-3,102,769.35
-13,255,532.4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7,053,349.83
18,138,336.66
75,191,686.4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7,965,040.04
90,592,019.69
248,557,059.7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1,707,234.13
-51,707,234.1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3,527,495.11
-22,218,597.69
-115,746,092.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8,814,953.03
17,204,388.06
76,019,341.09
2.基金赎回款
-152,342,448.14
-39,422,985.75
-191,765,433.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437,544.93
16,666,187.87
81,103,732.8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23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郝炜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87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注册,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10月2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2014)验字第60802052_A09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4年10月23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扣除认购费用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90,931,795.89元,折合490,931,795.89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1,727.81元,折合31,727.81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490,963,523.70元,折合490,963,523.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61,550.36
980,144.1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8,731.79
89,951.46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3,591.72
163,357.3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销售服务费
无。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0月23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5,396,458.81
15,396,458.8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5,396,458.81
15,396,458.81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6.99%
23.89%
注:1、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09,230.98
26,501.67
15,993,988.81
56,535.33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7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050
中国联通
2017年4月5日
重大事项
6.85
2017年8月21日
8.22
294,700
1,579,592.00
2,018,695.00
指数法估值
002127
南极电商
2017年6月29日
重大事项
12.08
2017年7月6日
12.61
61,000
689,230.00
736,880.00
-
601088
中国神华
2017年6月5日
重大事项
22.29
-
-
30,100
667,702.00
670,929.00
-
601989
中国重工
2017年5月31日
重大事项
6.21
-
-
100,000
727,000.00
621,000.00
-
注:本基金因重大事项停牌的股票中包含按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的长期停牌股票,该类股票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并于2017年6月30日对资产净值和本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182,714.00元。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8,674,259.68
90.76
其中:股票
68,674,259.68
90.7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940,411.26
9.17
7
其他各项资产
54,301.58
0.07
8
合计
75,668,972.52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00,764.00
0.53
B
采矿业
1,213,524.00
1.61
C
制造业
31,281,169.80
41.6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611,931.00
2.14
E
建筑业
2,798,327.92
3.72
F
批发和零售业
2,866,183.00
3.8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67,595.00
1.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001,063.00
5.32
J
金融业
16,455,193.16
21.88
K
房地产业
3,809,934.80
5.0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62,168.00
2.6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3,980.00
0.1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12,426.00
1.21
S
综合
-
-
合计
68,674,259.68
91.33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70,300
3,487,583.00
4.64
2
600030
中信证券
192,743
3,280,485.86
4.36
3
601288
农业银行
904,000
3,182,080.00
4.23
4
600519
贵州茅台
6,300
2,972,655.00
3.95
5
002142
宁波银行
151,891
2,931,496.30
3.90
6
601166
兴业银行
120,800
2,036,688.00
2.71
7
600050
中国联通
294,700
2,018,695.00
2.68
8
000651
格力电器
47,000
1,934,990.00
2.57
9
600622
嘉宝集团
117,910
1,919,574.80
2.55
10
001979
招商蛇口
88,500
1,890,360.00
2.51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288
农业银行
3,227,280.00
4.25
2
600030
中信证券
3,156,878.91
4.15
3
601169
北京银行
3,074,940.00
4.05
4
001979
招商蛇口
3,012,795.00
3.97
5
600491
龙元建设
2,994,371.23
3.94
6
002142
宁波银行
2,882,502.68
3.79
7
000625
长安汽车
2,307,380.87
3.04
8
000970
中科三环
2,270,298.00
2.99
9
600963
岳阳林纸
2,220,498.00
2.92
10
002595
豪迈科技
2,150,959.40
2.83
11
601166
兴业银行
1,987,160.00
2.62
12
600519
贵州茅台
1,922,315.00
2.53
13
600622
嘉宝集团
1,851,831.00
2.44
14
600011
华能国际
1,832,680.00
2.41
15
000002
万 科A
1,704,219.80
2.24
16
002583
海能达
1,646,905.00
2.17
17
000651
格力电器
1,569,800.00
2.07
18
600386
北巴传媒
1,564,989.00
2.06
19
000417
合肥百货
1,562,232.00
2.06
20
000786
北新建材
1,560,313.64
2.05
21
601985
中国核电
1,559,824.00
2.05
22
600376
首开股份
1,557,818.17
2.05
23
600008
首创股份
1,554,514.00
2.05
24
600048
保利地产
1,553,861.00
2.05
25
000402
金 融 街
1,551,624.00
2.04
26
002419
天虹股份
1,546,873.00
2.04
27
600021
上海电力
1,544,385.90
2.03
28
002202
金风科技
1,539,209.13
2.03
29
600502
安徽水利
1,538,546.00
2.02
30
600028
中国石化
1,536,800.00
2.02
31
601336
新华保险
1,534,152.00
2.02
32
600066
宇通客车
1,530,508.00
2.01
33
000998
隆平高科
1,528,629.00
2.01
34
002310
东方园林
1,525,428.00
2.01
35
300070
碧水源
1,522,485.06
2.00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5,151,996.94
6.78
2
002142
宁波银行
4,766,022.68
6.27
3
002500
山西证券
3,526,258.94
4.64
4
600963
岳阳林纸
3,101,602.00
4.08
5
600643
爱建集团
3,036,760.00
4.00
6
601169
北京银行
2,836,405.12
3.73
7
600155
宝硕股份
2,793,952.25
3.68
8
600491
龙元建设
2,772,684.00
3.65
9
600008
首创股份
2,661,661.00
3.50
10
000636
风华高科
2,547,611.12
3.35
11
601628
中国人寿
2,408,007.22
3.17
12
002659
中泰桥梁
2,382,765.00
3.14
13
000625
长安汽车
2,336,631.53
3.08
14
601688
华泰证券
2,323,711.95
3.06
15
000786
北新建材
2,178,475.60
2.87
16
002595
豪迈科技
2,157,915.72
2.84
17
600809
山西汾酒
2,141,236.94
2.82
18
601009
南京银行
1,937,667.40
2.55
19
600528
中铁工业
1,929,517.00
2.54
20
002051
中工国际
1,916,807.00
2.52
21
600150
中国船舶
1,798,866.00
2.37
22
600787
中储股份
1,727,941.00
2.27
23
601989
中国重工
1,713,477.00
2.26
24
600820
隧道股份
1,703,907.00
2.24
25
601985
中国核电
1,649,202.00
2.17
26
601998
中信银行
1,636,035.00
2.15
27
300070
碧水源
1,634,639.00
2.15
28
601997
贵阳银行
1,634,353.00
2.15
29
603589
口子窖
1,631,585.00
2.15
30
000039
中集集团
1,578,448.75
2.08
31
000002
万 科A
1,564,314.00
2.06
32
601336
新华保险
1,553,358.00
2.04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49,989,491.8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52,110,735.45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中信证券,其发行主体(以下简称“该公司”)在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涉嫌违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所述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该公司为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账户开通全国股转系统合格投资者权限,且未如实上报违规开户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该公司北京好运街营业部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发布宣传推介材料,宣传推介材料部分表述片面强调收益,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对该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基金对相关股票的投资主要基于监管处罚和管理层变动已经基本落地、基本面竞争优势仍较强,同时估值回落到历史较低水平具有吸引力,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9,433.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42.92
5
应收申购款
13,324.7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4,301.5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050
中国联通
2,018,695.00
2.68
重大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166
18,020.64
15,396,458.81
26.99%
41,656,891.02
73.0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719,406.50
1.2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0月23日 )基金份额总额
490,963,523.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641,131.6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7,564,981.2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0,152,763.0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053,349.83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8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公告》,经基金管理人第六十一次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沈立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长变更为尚军先生。
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郝炜先生自2017年4月19日起担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1
133,061,395.88
44.06%
94,646.28
47.82%
-
安信证券
2
101,462,818.52
33.60%
62,024.60
31.34%
-
中金
2
67,488,241.19
22.35%
41,255.72
20.84%
-
申万宏源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新增券商的选定: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在合作之前,券商需提供至少两个季度的服务,并与其他已合作券商一起参与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两个季度对券商的研究服务评估。公司投委会根据对券商研究服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作为新增合作券商。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方正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中金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70101-20170630
15,396,458.81
0.00
0.00
15,396,458.81
26.99%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