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睿元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970
前端交易代码
0009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2,005,921.8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寻找符合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积极把握由新型城镇化、人口结构调整、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新等大趋势带来的投资机会,挖掘重点行业中的优势个股,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分享转型期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每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前最近一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第一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认购期间最后一个认购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封闭期内业绩比较基准不因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做调整;每个开放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同前一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开放期内业绩比较基准不因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做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特殊的开放式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的期限为三年,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相对于一般的开放式基金其流动性较差。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张燕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55
传真
021-63326981
0755-83195201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1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0,408,433.04
223,214,137.10
本期利润
46,356,501.99
311,526,430.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90
0.46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71%
46.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072
0.33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29,888,854.08
983,532,352.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33
1.464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本期”指2016年1月1日- 2016年12月31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02%
0.61%
0.66%
0.01%
2.36%
0.60%
过去六个月
11.01%
0.69%
1.33%
0.01%
9.68%
0.68%
过去一年
4.71%
1.22%
2.67%
0.01%
2.04%
1.2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3.30%
1.65%
5.90%
0.01%
47.40%
1.64%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5年1月21日-2016年12月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其中,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个封闭期的期限为三年。第一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认购期间最后一个认购日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封闭期内业绩比较基准不因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做调整;每个开放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同前一个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开放期内业绩比较基准不因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整做调整。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100%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65]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Tt(1+)]-1
其中,T=2,3,4,...; (1+)表示t日至T日的(1+)数学连乘。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7月20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5年1月21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5年1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十六只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鹏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月23日
-
19年
硕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兼任东方红睿丰混合、东方红睿阳混合、东方红睿元混合、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东方红沪港深混合、东方红睿华沪港深混合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刚登峰
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7月3日
-
8年
硕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研究员、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资深研究员、投资主办人;现任东方红睿元混合、东方红优势精选混合、东方红优享红利混合、东方红睿轩沪港深混合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杨达治
前任本基金经理
2015年1月21日
2016年2月16日
15年
硕士,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研究员;东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研究部副总监、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监、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监、权益研究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根据2016年2月16日《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自2016年2月16日起,杨达治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实体经济仍然底部徘徊,GDP下台阶的背景下,经济结构的转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在这种经济背景下,更加凸显优秀公司的竞争壁垒,供给侧的逐步出清也会带来细分行业竞争格局的改善。我们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并不悲观,但能够穿越周期的优质公司是稀缺的,我们力求从基本面出发,选出那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龙头企业,也相信他们能够在资本市场上给股东带来丰厚的回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3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533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未来的经济走势,我们总体谨慎但不悲观。实体经济没有显著起色,人民币汇率贬值预期加重,特朗普主政下的中美贸易政策存在变数。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一些细分行业有过剩产能出清的迹象;消费升级的趋势、工程师的红利等投资主线也能够促进很多行业的成长。我们认为很多行业龙头公司已经进入合理的估值区间,具备长期配置的价值。我们更看重自下而上对公司基本面的挖掘,看重本土行业龙头成长为全球冠军过程中的市值空间。
市场很难预测,我们仍将坚持“幸运的行业,能干的管理层,合理的估值”的投资理念,力争为持有人继续创造稳定的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或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等。基金经理不参与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决策由估值决策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提供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的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限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王斌、唐成签字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3022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173,778.88
122,137,628.76
结算备付金
7,602,662.73
40,709,317.76
存出保证金
183,926.04
547,422.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3,236,191.62
832,009,639.19
其中:股票投资
903,236,191.62
832,009,639.1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0,334.75
67,874.4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052,286,894.02
995,471,88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000,000.00
9,912,718.8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68,173.82
822,041.12
应付托管费
217,043.45
205,510.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32,822.67
709,260.36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0,000.00
290,000.00
负债合计
22,398,039.94
11,939,530.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72,005,921.82
672,005,921.82
未分配利润
357,882,932.26
311,526,430.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9,888,854.08
983,532,352.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2,286,894.02
995,471,882.70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533元,基金份额总额672,005,921.8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60,700,561.84
329,836,959.56
1.利息收入
1,350,575.70
1,963,610.6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13,211.12
1,135,265.32
债券利息收入
-
158.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37,364.58
828,186.8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3,401,917.19
239,561,055.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8,149,469.37
192,009,271.5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804,190.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213,600.00
37,018,540.00
股利收益
15,466,047.82
9,729,053.9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51,931.05
88,312,293.1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4,344,059.85
18,310,529.29
1.管理人报酬
9,401,960.24
7,978,824.06
2.托管费
2,350,490.01
1,994,706.0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300,189.40
8,029,978.8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91,420.20
307,020.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356,501.99
311,526,430.2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356,501.99
311,526,430.2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72,005,921.82
311,526,430.27
983,532,352.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6,356,501.99
46,356,501.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72,005,921.82
357,882,932.26
1,029,888,854.0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72,005,921.82
-
672,005,921.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11,526,430.27
311,526,430.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