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2016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诺安裕鑫收益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0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723,746.9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资产持续稳妥地保值增值,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原则上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同时,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2、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的准备。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马宏
郭明
联系电话
0755-830266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info@lion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
95588
传真
0755-83026677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lion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33,504.83
10,469,929.08
本期利润
-2,872,066.17
11,599,641.3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7
0.05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3%
5.5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16
0.049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8,451,322.14
221,323,388.3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2
1.055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61%
0.19%
0.81%
0.01%
-4.42%
0.18%
过去六个月
-1.70%
0.15%
1.64%
0.01%
-3.34%
0.14%
过去一年
-1.23%
0.13%
3.31%
0.01%
-4.54%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20%
0.29%
6.41%
0.01%
-2.21%
0.2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2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3日生效,2015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23日生效,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2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裴禹翔
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2月6日
-
5
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5 年12 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从事债券投资工作。2016年2月起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及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起任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起任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谢志华
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诺安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安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诺安理财宝货币基金经理、诺安聚鑫宝货币基金经理、诺安货币基金经理、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
2015年3月23日
2016年2月18日
11
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品种的研究、投资工作。曾于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基金经理。2012年8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现任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助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信用债券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任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及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任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任诺安保本混合、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及诺安聚利债券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起任诺安利鑫保本混合及诺安景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1月起任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任诺安安鑫保本混合、诺安理财宝货币、诺安聚鑫宝货币及诺安货币基金经理,2016年4月任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谢志华先生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谢志华先生的离职日期和裴禹翔先生的任职日期均为公司作出决定并对外公告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此外,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同向交易价差在上述时间窗口下出现异常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前三季度纯债收益率震荡下行,其中长久期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下行至历史较低水平,四季度纯债收益率陡峭化上行,至年末长久期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收益率已显著高于年初水平,全年纯债以交易性机会为主配置性机会较少。转债方面,跟随正股以震荡下行为主,溢价率进一步压缩,但部分标的由于受到行业利好影响期间表现优异。总体而言,产品的流动性和管理人择时择券相对重要。
期间基金规模稳定,四季度管理人减持了中长久期品种,降低了组合杠杆和组合久期。全年来看信用债方面组合以中高等级中等久期品种为主,同时积极参与长久期利率债和可转债的交易,以增加组合的收益弹性。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基础货币看,人民币贬值压力下,外汇占款持续流失对基础货币造成负面影响,依靠央行投放来补充货币缺口;从金融机构层面看,以其他存款性公司总资产与基础货币余额之比来衡量金融信用扩张,从2014年至2016年3季度末该指标已大幅攀升至7.5以上;从实体经济层面看,以M2与基础货币的比值来表示实体层面的货币乘数,从2014年至2016年3季度末该指标同样大幅攀升至5以上,防风险去杠杆的必要性显著。结合央行2017年初连续提升了MLF、逆回购、SLF利率,并且针对考核不达标银行的升幅更大,去杠杆意图明确,预计中性偏紧的资金面将持续。去杠杆的进展值得密切关注,阶段性完成时或有超调的修复性机会。去杠杆的持续将无可避免的抬升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基本面短期或可承受,但长期来看大概率回归增长乏力的L形逻辑,近几年增长的主要推力来自地产和基建,这两项未来能否持续值得关注,在去杠杆阶段性完成后,重点关注来自基本面的趋势性机会。此外还将重点关注汇率、经济转型、市场供求关系、市场风险偏好等其他因素的边际变化,精选标的积极优化组合持仓。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研究部、财务综合部、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固定收益事业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小组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小组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江丽雅于2017年3月29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7)第P0074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45,357.50
1,062,361.78
结算备付金
4,324,259.00
819,351.05
存出保证金
1,211.60
2,087.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0,230,936.50
322,731,798.5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90,230,936.50
322,731,798.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05,432.50
-
应收利息
3,120,272.24
5,965,916.0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18,727,469.34
330,581,51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08,999,729.8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应付托管费
37,314.31
37,374.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93,285.80
93,435.82
应付交易费用
5,547.09
4,562.9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23,023.4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40,000.00
100,000.00
负债合计
276,147.20
109,258,126.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9,723,746.96
209,723,746.96
未分配利润
8,727,575.18
11,599,641.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451,322.14
221,323,388.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8,727,469.34
330,581,514.65
注:①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2元,基金份额总额209,723,746.96份。
②上年度会计期间为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3月23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75,160.33
13,605,733.05
1.利息收入
14,762,932.69
7,853,949.5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7,721.77
279,593.03
债券利息收入
14,663,962.78
6,302,093.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1,248.14
1,272,263.1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082,201.36
4,621,253.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082,201.36
4,621,253.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05,571.00
1,129,712.2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817.53
减:二、费用
4,247,226.50
2,006,091.70
1.管理人报酬
-
-
2.托管费
445,307.18
334,591.65
3.销售服务费
1,113,267.89
836,479.13
4.交易费用
4,886.83
3,467.69
5.利息支出
2,402,532.74
696,264.6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02,532.74
696,264.66
6.其他费用
281,231.86
135,288.5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72,066.17
11,599,641.3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72,066.17
11,599,641.35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723,746.96
11,599,641.35
221,323,388.3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72,066.17
-2,872,066.1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723,746.96
8,727,575.18
218,451,322.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723,746.96
-
209,723,746.9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1,599,641.35
11,599,641.3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723,746.96
11,599,641.35
221,323,388.3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奥成文______ ______薛有为______ ____薛有为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4号文《关于准予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于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19日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募集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9,723,746.96元,其中净认购额为人民币209,662,579.71元,折合209,662,579.7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61,167.25元,折合61,167.25份基金份额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归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3月23日,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209,723,746.96份基金单位。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裕鑫收益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7年3月29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6)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起人、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股东
注: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不存在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注:本基金采用的浮动费率方式如下:
(1) 本基金不收取固定管理费,以分档计提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
(2)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封闭运作两年之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单个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基础分档收取管理费。在分档模式下,基金管理人将单个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由低到高划分为四档并设定不同等级的管理费率。单个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越大的档,管理费率越高(具体档数、不同档数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起止点、不同档数管理费率如下表)。管理费在管理费计提日计提,并将对应四档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管理费的提取将保证高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低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
表:基金管理费分档费率表
档数
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N)
管理费率
1
N≤9.0%
0%
2
9.0%<N≤11%
Min(0.3%, (N-9%)/2(1+N))
3
11%<N≤14%
Min(0.7%, 0.3%+(N-11%)/2(1+N))
4
14%<N
Min(1.0%, 0.7%+(N-14%)/2(1+N))
N为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基金管理费以封闭期最后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在管理费计提日计提,管理费计提日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管理费计提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45,307.18
334,591.65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69,790.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
730,052.66
合计
999,842.89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758.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
548,553.88
合计
751,312.46
注: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额计算方法如下:
M=E×0.50%÷当年天数
M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3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5,357.50
29,220.91
1,062,361.78
73,527.5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及权证。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公允价值。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
②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4,134,350.2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76,096,586.3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7,355,891.0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05,291,907.50元,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为84,000.00元,其中列入属于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为未上市交易的债券)。
③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除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外,其他固定收益品种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值层次归入第二层级。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90,230,936.50
86.97
其中:债券
190,230,936.50
86.9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000,000.00
7.3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869,616.50
2.23
7
其他各项资产
7,626,916.34
3.49
8
合计
218,727,469.3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308,926.30
8.8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94,949,660.00
43.4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61,838,000.00
28.3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134,350.20
6.4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0,230,936.50
87.0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1459024
14桐乡城建MTN001
200,000
21,260,000.00
9.73
2
1480369
14孝高创债01
200,000
21,248,000.00
9.73
3
1282430
12湖交投MTN2
200,000
20,328,000.00
9.31
4
101452021
14中建西部MTN001
200,000
20,250,000.00
9.27
5
122444
15冠城债
200,000
19,936,000.00
9.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11.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05,432.5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20,272.2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626,916.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11
汽模转债
7,305,645.20
3.34
2
110032
三一转债
6,631,200.00
3.04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536
82,698.64
50,000,000.00
23.84%
159,723,746.96
76.1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3月23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9,723,746.9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9,723,746.9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723,746.96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没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变更的公告》、《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的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陈勇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转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6年11月15日起,马宏任公司督察长。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发生变更。
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为4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年。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016年6月,针对深圳证监局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警示,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制度和风控措施,着力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一次性通过深圳证监局整改验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新增2家证券公司的2个交易单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交易单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交易单元)。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70,745,305.56
45.54%
761,633,000.00
17.58%
-
-
中信建投
84,605,677.67
54.46%
3,571,000,000.00
82.42%
-
-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