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机构关于规范理财债券基金业务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按照开放式债券基金规则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进行了修订,并已于2020年10月9日发布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和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本次修订将自202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将自同日起取消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为充分提示投资者,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一、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不再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不再披露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而是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并按法律法规要求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基于此,已删除全文中有关“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释义、计算、披露等有关内容,已删除全文中有关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相关内容。
二、已删除全文中有关收益结转、收益支付相关内容。
三、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不再保持为人民币1.00元,而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于此,已修订本基金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已将本基金申购与赎回原则中的“确定价”原则修订为“未知价”原则。
四、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于此,已修订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如下:
(一)在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在本基金的投资限制中新增以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本基金的投资限制中删除以下限制:
“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五、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由“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调整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即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2020年12月28日(不含当日)前基金未结转收益将于2020年12月28日结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六、自2020年12月28日起,本基金取消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自动升降级业务。即自该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亦不再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七、已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在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将自2020年12月28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修订后的《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并将于2020年12月28日在规定媒介披露,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资产估值方法、收益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信息披露、自动升降级业务等将相应调整,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亦将相应发生变化,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品种。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的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生效后,本基金在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可能发生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风险等级变化对投资决策带来的影响。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随时关注本基金风险等级的更新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华夏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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