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21日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9,738,467.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196
00219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19,705,758.36份
32,709.5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发掘市场中的新机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动态配置资产及主动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因素、国家经济政策、市场估值因素、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判断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给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最佳配置比例并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收益率8%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景岩
洪渊
联系电话
010-66295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xxpl@orien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66578578或400-628-5888
95588
传真
010-66578700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或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
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C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C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A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5,615,540.34
24,484.76
24,548,273.71
296,654.25
217,948,646.21
-
本期利润
32,586,163.71
-114,848.90
10,981,863.34
133,953.18
223,536,460.2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72
-0.0620
0.0165
0.0169
0.054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01%
15.03%
2.13%
1.48%
3.75%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39
0.0741
0.0596
0.0593
0.0304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7,736,191.58
39,856.88
549,713,906.53
4,982,306.06
1,799,145,495.75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186
1.2185
1.0596
1.0593
1.0375
-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85%
0.76%
2.02%
0.00%
3.83%
0.76%
过去六个月
12.69%
0.67%
4.03%
0.00%
8.66%
0.67%
过去一年
15.01%
0.53%
8.00%
0.00%
7.01%
0.53%
过去三年
21.86%
0.33%
21.60%
0.00%
0.26%
0.33%
过去五年
21.86%
0.33%
21.60%
0.00%
0.26%
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1.86%
0.33%
21.60%
0.00%
0.26%
0.33%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09%
0.76%
2.02%
0.00%
4.07%
0.76%
过去六个月
12.87%
0.67%
4.03%
0.00%
8.84%
0.67%
过去一年
15.03%
0.53%
8.00%
0.00%
7.03%
0.53%
过去三年
16.74%
0.41%
13.60%
0.00%
3.14%
0.41%
过去五年
16.74%
0.41%
13.60%
0.00%
3.14%
0.4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6.74%
0.41%
13.60%
0.00%
3.14%
0.4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自合同生效以来未满五年。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1日)至报告期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批准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4%;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27%;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4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启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熙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志刚(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5年2月2日
-
7年
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博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兼产品开发总监。2013年5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专户业务部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量化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周薇(女士)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21日
-
7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外汇期权投资经理。2012年7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投资经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荣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朱晓栋(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5年4月21日
-
7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2009年12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研究部金融行业、固定收益研究、食品饮料行业、建筑建材行业研究员,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7月31日更名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邱义鹏(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4月21日
2017年1月19日
9年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嘉实基金医药行业研究员助理、长城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2010年8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权益投资部医药生物、建筑材料、建筑装饰、食品饮料、农林牧渔行业研究员,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报告期公司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我国经济数据超预期稳中向好。全年实现了6.9%的GDP 增长,较2016年的6.7%反弹0.2个百分点。在发达经济体复苏及国内出口新动能综合作用下,2017年我国出口增速反弹,继而带动企业生产和投资活动企稳回升。2017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涨幅较2016年回落0.4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上涨6.3%,涨幅较2016年扩张7.6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增速小幅反弹。从货币市场看,2017年货币市场呈现紧平衡态势,市场利率中枢明显上行。
纵观2017年A股市场,大市值蓝筹股持续上涨,而与之对应的小市值边缘股持续走低,整个市场呈现大小分化的形态。以贵州茅台、中国平安等为代表的传统行业龙头企业,成为2017年大盘整体趋势性行情的重要支撑。2017年上证综指涨6.56%、深证成指涨8.48%、创业板指跌10.67%、沪深300 指数涨21.78%。
本基金A类全年净值增长率为15.01%,超越比较基准6.91%。其中,四个季度分别实现0.42%、1.63%、6.46%和5.85%的收益,分别超越比较基准-1.55%、-0.36%、4.44%和3.83%。在选股与行业配置上,上半年以行业景气与生命周期为行业配置逻辑,以成长性较好、可持续较强的板块和个股为投资标的。积极关注消费板块和周期板块的轮动特征。同时,逐步降低债券资产仓位,以实现年中由防御型投资到进攻型投资的风格转型。下半年在大类化资产配置策略中引入量化方法,结合对各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分析,重点关注估值合理、业绩表现稳健的价值蓝筹以及白马成长股。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网下申购,获取相对稳定的增强收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满足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15.0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0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7.01%;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15.0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0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7.0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整体经济增速温和放缓,但结构持续优化,增长质量提升。从宏观经济政策上看,2018年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或延续成为经济政策的主线。从货币政策上看,央行明确强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放松,监管从严是大势所趋,资金面或仍延续2017年偏紧的局面;从财政政策上看,亟需积极财政政策,发挥稳定器功能,基建投资或随一带一路战略释放政策红利。
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随着产能优化和消费升级,企业利润改善,市场集中度上升。中国经济增速下滑趋势已基本企稳,A股抗外围风险和自我修复能力逐步增强。预计2018年两会之后在继续去杠杆调结构的同时也会有新的行业或产业政策出台,结构化行情会继续延续,预计A股行情整体以振荡小幅上升形态为主。
本基金将继续坚持通过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因子选股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行股票筛选和市场择时,顺应市场的变化,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情况下,力求获取相对业绩比较基准更加稳定且可观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基金日常运作上,开展定期和实时监察,强化内控体系和制度的落实;在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1)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察,对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保证投资管理、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的合法合规。(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监察力度,完善了基金投资有关控制制度。(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业务流程,在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中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检查执行情况。(4)注重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学习活动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下一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更多、更好的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分管投研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运营部、投研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参数计算具体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据以对基金等投资组合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投资组合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
3.投研部门
当基金等投资组合持有没有市价或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简称“停牌有价证券”)时,根据估值委员会要求和运营部的估值方案,负责评估现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价证券”,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4.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监控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主任召开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18]第ZB3006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鼎新灵活配置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鼎新灵活配置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鼎新灵活配置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