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九月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号)
重要提示
一、嘉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
《关于准予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71号),注册
日期为2015年4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
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
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四、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五、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但投资者购买本
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六、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
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基金经理信息的更新、基金管理人主
要人员信息更新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的更新,前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9月
22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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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
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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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 ........................................................................................................... 2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4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5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26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5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9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3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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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合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嘉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
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
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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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合货币市场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指《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
9月1日起执行)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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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
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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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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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
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9、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
现收益
50、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1、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就本基金而言,指货币市场基金依法可投资的符合前述条件的资产,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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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形除外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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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邮政编码:200082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21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联系人:商林华
电话:021-60168300
股权结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27.27%、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27.27%、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8.18%、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占17.83%、
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4.90%、北京智勇仁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占
4.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郝艳芬女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
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刘燕女士,江西省教育学院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江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
务部总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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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秋燕女士,江西财经大学硕士。曾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
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兼
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卢础其先生,现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
有限公司监事、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剑华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福
建华兴证券公司、福建省资信评估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融企业单
位,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收购兼并工作。现任福
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进先生,北京大学哲学硕士、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代理
托管部副总经理、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平
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
事。
曹凤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荣休教授、
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
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兼
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
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生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
理事,北京市投资学会理事,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振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担任国际货币基金总部华盛顿亚洲
局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研究总部主任、中国人民
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与跨国银行项目教授,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号)
单兵先生,监事会主席,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学士。曾就职于南
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源吉
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贝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卢宇凡先生,监事,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曾就职于格兰仕集团、佛山市宏
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
廖俊杰先生,监事,同济大学硕士。现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付祥先生,职工监事,南京大学硕士、学士。曾就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
刘歆茹女士,职工监事,武汉大学硕士、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
控合规高级专员。
王奕人先生,职工监事,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学士。现任嘉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3、高级管理人员
郝艳芬女士,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进先生,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崔为中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创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系统管理员
资金主管,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海南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长城证券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助,英大证券公司IT技术总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高明先生,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硕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市场开发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加拿大贝祥投资集团高级投资经理,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二部
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炜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珂先生,南京大学信息学学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号)
部高级工程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季慧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同济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华宝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员兼研究员,中欧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交易员。2014年12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慧娟
女士于2015年7月8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年12月13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于启明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宝盈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6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启明先生于2012年7月6日至2015年6
月13日期间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21日至2015
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
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3月13
日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24日至今任嘉合
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15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薛思乔先生,2015年5月6日至2016年7月28日期间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
汪静以女士,2019年6月11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间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2号)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付祥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姚文辉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职务。
于启明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职务。
骆海涛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