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 01 破 270 号之一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依 法宣告破产之日起担任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 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临时基金托管人。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