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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1月13日起,对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华安添颐混合A
001485
C类基金份额
华安添颐混合C
022596
3、本次增设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持有期限(Y)
Y<7天
7天≤Y<30天
Y≥30天
赎回费率
1.5%
0.5%
0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00%
100%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4、投资者可自2024年11月13日起,按规定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上述事项相关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13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