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0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8
§5 托管人报告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8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8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9
§7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 20
7.2 利润表 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3
7.4 报表附注 25
§8投资组合报告 50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0
8.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1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2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2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4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4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5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5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6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7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7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重大事件揭示 58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8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8
11.8其他重大事件 59
§12备查文件目录 60
12.1 备查文件目录 60
12.2存放地点 61
12.3查阅方式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99
交易代码
0014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4,548,382.3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资产类别的优化配置及组合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主动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平衡。本基金将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和债券,力求实现基金产长期稳定增长。
1、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股票投资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采用自上而下与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行业权重。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基金人也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行业的基本面特征对配置进持续动态地调整。
本基金根据定量与定性分析确定股票初选库;基于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筛选优势企业,运用现金流贴现模型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结合风险管理,构建股票组合并对其进行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4、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阮劲松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27010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js.ruan@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4008888811/95541
传真
0755-82904048
022-58314791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中国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邮政编码
518035
300012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李伏安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0,222,977.77
17,367,552.88
本期利润
26,411,765.12
22,062,371.0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73
0.014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63%
1.4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55%
2.6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1,408,106.21
10,661,815.8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20
0.005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3,986,206.32
1,869,235,320.8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5
1.0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30%
2.6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3%
0.11%
-0.27%
0.39%
1.60%
-0.28%
过去六个月
3.20%
0.10%
1.80%
0.39%
1.40%
-0.29%
过去一年
5.55%
0.08%
-6.01%
0.70%
11.56%
-0.6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8.30%
0.10%
-15.93%
1.02%
24.23%
-0.92%
注:1、沪深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6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2015年
0.17
31,358,146.11
1,301,511.78
32,659,657.89
合计
0.170
31,358,146.11
1,301,511.78
32,659,657.8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6年12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63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桑俊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6-02
-
9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国海证券研究所。2012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优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钦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06-19
2016-08-02
12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国信证券、国信弘盛投资公司。2011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优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规定》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溢价率进行分析,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检验在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眸2016年,资本市场的波动并不比2015年小,无论是年初股票市场的熔断还是年末债券市场的调整。与国内资本市场的宽幅震荡相比,海外市场却相对强势,原油和基本金属价格触底回升,美元指数2003年之后首度重回100,美国三大股指也均创出了历史新高。
在全球经济政策变迁的同时,国内政策也出现类似的结构性变化。从2016年的实际经济运行来看,房地产去库存导致房地产销售的活跃从一线往二三线开始蔓延,房地产产业链的改善也开始逐级传导,下游的家电、家居、装饰园林明显好转,上游的建筑、黑色产业链也出现需求改善。
政策组合和利率水平的变迁主导了2016年的股票市场变化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经济企稳和利率水平抬升预期使得市场风格出现积极变化,与此前货币宽松带来的估值水平提升不同,投资者更加偏好盈利增长的确定性,供需结构变化下企业盈利好转使得机构持仓偏向周期性行业。全年来看,食品饮料、煤炭、家电获得正收益,石化、银行、建筑等传统的低估值行业也表现良好,高估值的传媒、计算机、军工行业跌幅较大。
考虑了市场宽幅震荡的格局,本基金在2016年适度控制仓位,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应对策略,提高低估值蓝筹股的配置,积极为基金持有人服务。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01%,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原因在于权益类配置,特别是积极参与新股申购带来的正贡献。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于宏观经济和政策的变化,随着2017年的深入,全球可能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当前,基于美国减税和基建投资主导的积极财政政策,全球制造业的再库存活动尚未完结,工业品价格的走高使得周期性行业依然会存在一段蜜月期。不过,随着美国经济的好转和通胀预期的改善,利率水平的走高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值得重视,尤其是美国利益优先的孤立主义可能会对全球经济复苏蒙上了一层阴影。
基于对2017年资产价格变化的判断,本基金会积极把握库存活动的甜蜜期,在不确定性增加时控制权益仓位,观测流动性的预期和拐点,做好资产配置,积极参与新股申购,为持有人获取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秉承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控风格:"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公司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围绕业务风险点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除开展日常的控制和监督工作外,本年度还重点安排对投资管理、公平交易管理以及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核心业务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自查,并对其它相关业务也安排了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力争使公司的管理措施健全、有效。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多环节控制,分别示例介绍如下:
事前审查审核: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投资禁止、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基金投资如果超出限制,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报警;在公司办公系统中建立研究报告质量控制、股票出入库调整、交易对手授信、询价、一级市场申购、投资授权、重大决策等常规性投研交相关的流程控制措施,明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责任,相关业务必须经过预先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才能执行;非常规性的业务,由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业务风险以及控制措施后执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过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交易部设立实时监控岗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结合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确定的控制要求,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进行执行前的审查,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监察稽核部、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借助自行开发的盘中监控系统对基金当日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借助办公系统中的业务审批流程,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运营部门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对银行间、一级市场等特殊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执行异常问题的及时报告机制。
事后检查督促:交易部每日对当日交易行为进行总结和报告,相关交易结果由基金经理进行确认;运营部结合每日估值结果对投资超标等行为进行提示;监察稽核部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结合,并以现场稽核为主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非现场稽核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对期间内的交易行为进行稽查,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为。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主要业务部门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30,222,977.7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1,408,106.21元。
本基金本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于2017年1月12日以2016年12月31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收益分配3,606,558.56元,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06元。
报告期本基金的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469016_H25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华
高鹤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24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7.4.7.1
161,884,428.21
685,334,495.34
结算备付金
4,287,220.13
1,049,475.57
存出保证金
186,036.98
466,399.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21,276,369.88
456,026,720.59
其中:股票投资
12,395,369.88
31,861,763.4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8,881,000.00
424,164,95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53,975,476.96
620,981,581.4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9,427,783.72
应收利息
7.4.7.5
3,175,028.23
7,534,017.9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361.93
100,263.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644,802,922.32
1,870,920,737.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850.17
38,481.60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7,477.59
1,147,803.81
应付托管费
45,353.91
163,971.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90,034.33
205,115.7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60,000.00
130,043.35
负债合计
816,716.00
1,685,416.4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604,548,382.37
1,852,477,620.54
未分配利润
7.4.7.10
39,437,823.95
16,757,700.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3,986,206.32
1,869,235,320.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4,802,922.32
1,870,920,737.29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65元,基金份额总额604,548,382.3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33,645,907.60
29,539,889.19
1.利息收入
20,368,561.74
18,475,622.1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619,663.68
11,667,015.61
债券利息收入
12,910,367.60
6,101,057.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38,530.46
707,548.6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454,770.52
-1,265,693.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6,549,302.99
-2,337,317.4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515,273.13
122,131.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37,200.00
-
股利收益
7.4.7.15
457,940.66
949,491.7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6
-3,811,212.65
4,694,818.1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5,633,787.99
7,635,142.80
减:二、费用
7,234,142.48
7,477,518.16
1.管理人报酬
5,162,526.76
5,787,012.08
2.托管费
737,503.82
826,716.0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8
1,006,069.29
664,838.78
5.利息支出
8,440.04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440.04
-
6.其他费用
7.4.7.19
319,602.57
198,951.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411,765.12
22,062,371.0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411,765.12
22,062,371.0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52,477,620.54
16,757,700.28
1,869,235,320.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6,411,765.12
26,411,765.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47,929,238.17
-3,731,641.45
-1,251,660,879.6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40,493,325.66
51,341,403.49
991,834,729.15
2.基金赎回款
-2,188,422,563.83
-55,073,044.94
-2,243,495,608.7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04,548,382.37
39,437,823.95
643,986,206.3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78,747,376.75
-
878,747,376.7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2,062,371.03
22,062,371.0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73,730,243.79
27,354,987.14
1,001,085,230.9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387,424,075.50
37,400,958.14
3,424,825,033.64
2.基金赎回款
-2,413,693,831.71
-10,045,971.00
-2,423,739,802.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32,659,657.89
-32,659,657.8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52,477,620.54
16,757,700.28
1,869,235,320.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1117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78,747,376.75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渤海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衍生工具等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和衍生工具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衍生工具卖出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税项
7.4.6.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7.4.6.2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61,884,428.21
435,334,495.34
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250,000,000.00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250,000,000.00
存款期限3个月-1年
-
-
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100,000,000.00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61,884,428.21
685,334,495.34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1,736,398.08
12,395,369.88
658,971.8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208,656,366.30
208,881,000.00
224,633.70
合计
208,656,366.30
208,881,000.00
224,633.70
资产支持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