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1年4月19日起,增设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设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53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007)。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1、本基金费率结构
基金名称 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简称 万家瑞富A 万家瑞富C
基金份额代码 001530 012007
管理费率 0.60% 0.60%
托管费率 0.15% 0.15%
销售服务费率 无 0.30%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60%(养老金客户0.06%)
无
100万元(含)-300万元 0.40%(养老金客户0.04%)
300万元(含)-500万元 0.20%(养老金客户0.02%)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N<7天 1.50% 1.50%
7天≤N<30天 0.75% 0.50%
30天≤N<180天 0.50% 0
N≥180天 0 0
2、本基金申购、赎回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3)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以及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和净申购比例上限,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明。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和《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4月19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订后基金合同表述
全文 基金份额 该类、各类、任一类基金份额等类似表述
第二部分 释
义
无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
况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
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份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
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基金份额。 相关
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
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
请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新增、减少或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 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销售,或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
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日、 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
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
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
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的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 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
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
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
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
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 针对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
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
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 应当将赎回费总
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
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针对C类基金
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为30天以上的
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6、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
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
体的计算方法、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赎回金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第七部分基
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
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部分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调整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调
整本基金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赎回费
率或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
(6)新增、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
及规则;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3、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
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七)临时报告
……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附件2:《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订后托管协议表述
全文 基金份额 该类、各类、任一类基金份额等类似表述
九、 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十一、 基金
费用
……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等, 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进行复核。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
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
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
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基金销售服
务费的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及基金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
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