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
重要提示
一、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6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43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
年7月3日正式生效。
二、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
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投资管理风险,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四、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
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
的风险,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
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
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
益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六、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
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
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
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七、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
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九、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6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3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28
第一部分 绪言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
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
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嘉合磐石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嘉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座
邮政编码:200082
法定代表人:郝艳芬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2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联系人:商林华
电话:021-60168300
股权结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占27.27%、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占27.27%、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18.18%、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占
17.83%、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4.90%、北京智勇仁信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占4.5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郝艳芬女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
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燕女士,江西省教育学院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江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秋燕女士,江西财经大学硕士。曾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部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
经理,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卢础其先生,现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万和
电气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剑华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
于福建华兴证券公司、福建省资信评估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
融企业单位,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收购兼并工
作。现任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嘉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
蔡奕先生,厦门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工作,
先后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曹凤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荣休教
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
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
副会长等职,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
副主任,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生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
京市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投资学会理事,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刘振亚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曾担任国际货币基金总部华盛顿
亚洲局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研究总部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与跨国银行项目教授,兼任嘉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单兵先生,监事会主席,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学士。曾就职
于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源吉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益正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贝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卢宇凡先生,监事,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曾就职于格兰仕集团、佛山
市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廖俊杰先生,监事,同济大学硕士。现任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付祥先生,职工监事,南京大学硕士、学士。曾就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等单位,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
刘歆茹女士,职工监事,武汉大学硕士、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风控合规高级专员。
王奕人先生,职工监事,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学士。现任嘉
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3、高级管理人员
郝艳芬女士,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蔡奕先生,简历同上,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崔为中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创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系统管
理员资金主管,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海南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长城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部总助,英大证券公司IT技术总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高明先生,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硕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市场开发部经
理、财务部经理,加拿大贝祥投资集团高级投资经理,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投资二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炜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珂先生,南京大学信息学学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技术部高级工程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季慧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同济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华宝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兼研究员,中欧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2014年12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季慧娟
女士于2015年7月8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4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2月13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于启明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宝盈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6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启明先生于2012年7月6日至2015
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21日
至2015年6月13日期间任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1月29日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11月22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3月13日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
月24日至今任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11月15
日至今任嘉合磐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今
任嘉合锦鹏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骆海涛先生,美国密歇根大学金融工程硕士,亚利桑那大学光学博士,上
海交通大学应用物理学学士和凝聚态物理硕士,曾任美国普氏能源(Platts)公
司量化分析师,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和平安投管中心任战略资产配置团队负责人。
2015年4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骆海涛先生于2017 年12月12日至
今任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1日至今任嘉合睿
金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嘉合睿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0日至今任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16日至今任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薛思乔先生,2015年7月3日至2016年7月28日期间任嘉合磐石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蔡奕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姚文辉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职务。
于启明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职务。
付祥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骆海涛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李国林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职务。
王玉英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职务。
朱萍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副总监职务。
梁凯先生,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配置管理部FOF基金经理职务。
张卫宇女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