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募集,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9日《关于准予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81号)注册,并于2016年3月9日募集成立。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据此对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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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访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