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
纯债 A
圆信永丰
纯债 C
圆信永丰
双利 A
圆信永丰
双利 C
圆信永丰
优加生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29 000630 000824 000825 00173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是 否 是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5 月 30 日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公告依据 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
规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公司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机构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3申购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1)投资者应和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基金定投申购与普通申购一样,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原则;
(5)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普通申购费率。
4.4扣款与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5变更与解约
投资者欲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旗下其他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圆信永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等处查询。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上述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