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 3月 30日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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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 3月 28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7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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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2
§4 管理人报告 ......................................................................................................................................... 13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3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7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7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8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8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9
§5 托管人报告 ......................................................................................................................................... 2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2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20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20
§6 审计报告 ............................................................................................................................................. 21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21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21
§7 年度财务报表 ..................................................................................................................................... 24
7.1 资产负债表 ................................................................................................................................ 24
7.2 利润表 ........................................................................................................................................ 2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6
7.4 报表附注 .................................................................................................................................... 27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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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6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2 存放地点 .................................................................................................................................. 64
13.3 查阅方式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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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利
基金主代码 0019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2月 23日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92,757,745.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利 A 圆信永丰兴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918 0019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92,565,382.10份 192,363.6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等因素,在
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流动性的基础上,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
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
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
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吕富强 张志永
联系电话 021-60366000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箱 service@gtsfund.com.cn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70088 95561
传真 021-60366006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
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
景南二路 45号 4楼 402单
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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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之 175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
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20楼
邮政编码 200122 200041
法定代表人 洪文瑾 高建平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gts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
家嘴基金大厦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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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
2017年
2016年 2月 23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6年 12月 31日
2015年
圆信永丰兴利 A
圆信永丰兴
利 C
圆信永丰兴利 A
圆信永丰兴
利 C
圆信
永丰
兴利
A
圆信
永丰
兴利
C
本期已实
现收益
46,615,357.14 9,257.93 52,009,121.04 34,608.52 - -
本期利润 18,893,149.14 1,019.17 11,692,538.97 12,071.13 - -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0105 0.0024 0.0071 0.0105 - -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
1.05% 0.24% 0.70% 1.03% - -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
1.10% 0.70% 1.20% 1.00% - -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5,029,677.21 151.45 22,335,254.35 7,821.93 - -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028 0.0008 0.0123 0.0100 - -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797,595,059.31 192,515.14 1,843,147,261.55 789,588.92 - -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003 1.001 1.012 1.010 - -
3.1.3
累计期末
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
2.31% 1.71% 1.20% 1.00% - -
注 1:本期指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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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
字。
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圆信永丰兴利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9% 0.06% -1.15% 0.06% 0.66% 0.00%
过去六个月 0.60% 0.06% -1.30% 0.05% 1.90% 0.01%
过去一年 1.10% 0.08% -3.38% 0.06% 4.48%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1% 0.10% -5.06% 0.08% 7.37% 0.02%
圆信永丰兴利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59% 0.06% -1.15% 0.06% 0.56% 0.00%
过去六个月 0.40% 0.06% -1.30% 0.05% 1.70% 0.01%
过去一年 0.70% 0.08% -3.38% 0.06% 4.08%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1% 0.10% -5.06% 0.08% 6.77%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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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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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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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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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兴利 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2000 36,222,106.70 21,602.87 36,243,709.57 注:-
2016 - - - - 注:-
合计 0.2000 36,222,106.70 21,602.87 36,243,709.57 注:-
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兴利 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7 0.1600 9,074.45 1,774.36 10,848.81 注:-
2016 - - - - 注:-
合计 0.1600 9,074.45 1,774.36 10,848.81 注:-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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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4号文批准,于 2014年 1月 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由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台湾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 51%和
49%,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位于厦门,主要业务经营团队位于上海,是厦门首家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海西首家两岸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 2017年 12月 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十二只开放式基金产品,包括一只股票型基金、六
只混合型基金、四只债券型基金和一只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许燕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2 月
23日
- 7年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
硕士,现任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
益投资部总监助理。
历任上海新世纪资信
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
司信用分析师、鹏元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信
用分析师、圆信永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
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国籍:中国,获得的
相关业务资格:基金
从业资格证。
林铮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11日
- 8年
厦门大学经济学硕
士,现任圆信永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
投资部副总监。历任
厦门国贸集团投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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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员、国贸期货宏观
金融期货研究员、海
通期货股指期货分析
师、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部副总监。国籍:中
国,获得的相关业务
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证。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该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经理对个券及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
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
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券
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贯穿了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三级授权体系,依次为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首席投资官、基金经
理,基金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首席投资官均不得干预其授
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公司已建立科学客观的研究方法,同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备选库为投资人员
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公平交易分配。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
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
投资活动,通过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抽检价格公允性;
对于一级市场申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
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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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订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定量和
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并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记录工作机制,
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及不
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
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开展公平交易工作。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
差等方面的监控分析,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等,公
司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其中,在同向交易的监控和分析方面,根据法规要求,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日和临近交
易日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通过定期抽查前述的同向交易行为,定性分析交易时机、对比不
同投资组合长期的交易趋势,重点关注任何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的情形。对于识别的异常情况,
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解释。同时,公司根据法规的要求,通过系统模块
定期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内(T=1日、T=3日、T=5日)的同向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采用概率统计方法,重点关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溢价率均值是否为零的 t检
验,以及同向交易价格占优的交易次数占比分析。在一级市场证券申购和分配方面,事前对申购
指令单进行审核监控,事后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申购报价单进行核查,确保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
易的原则。
报告期内,通过前述分析方法,未发现公司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抽样分析,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存在有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等的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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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债市持续熊市调整阶段,整体债券收益率较 2016年末继续大幅上浮 80-150BP:短端
利率随央行连续上调公开市场逆回购利率、银行间流动性总量趋紧等因素,1年期国债、金融债、
AAA/AA+/AA 短融利率累计上浮 100-150BP;长端 10 年国债/金融债利率分别上行 80-120BP,10
年国债/国开债收益率最高攀升到 4%/5%以上的近三年新高,3-5 年信用债收益率也普遍上行近
150BP,整体收益率曲线呈现平坦化上行。
宏观基本面方面,2017年我国全年 GDP实际增长 6.9%,宏观经济指标总体要好于年初预期,
尤其上半年受益于海外欧美需求复苏,外需强劲带动了国内经济显著回暖。下半年经济增长数据
开始有边际性回落,主要是内需走弱程度快于外需:四季度内工业生产特别制造业产出增速回落,
重点工业品如火电、化工、有色、水泥、汽车产量呈现不程度滑落,四季度环保限产等可能已对
工业生产需求带来一定下行压力;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也继续下滑,四季度政府公共财政支出负增
长、基建力度有所减缓;房地产单月销量负增长已创近年新低,新开工下滑拖累地产投资。地产
后周期消费如家电、家具及建筑装潢等消费也同步下滑。
社会融资方面,全年信贷社融增长较强劲,尤其是与房地产消费相关的居民信贷持续高增。
四季度受年底银行信贷额度控制,信贷投放量缩减,且监管加强了消费类信贷金融监管,前期持
续高增的居民信贷明显缩量。企业获取信贷量同样缩减,且受债市利率普遍上行影响,债券发行
融资量也缩减。
货币政策及金融监管方面,全年央行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但金融监管持续加强,国务院
金融稳定发展委员成立并定位于统筹协调一行三会金融监管,针对同业业务、资管业务等金融监
管政策等待出台。
投资策略:
目前我们在债券配置上仍以中短期信用债为主,以获取较为确定的票息收益,同时配置了部
分金融债,杠杆控制在较低水平。四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上行,本基金持有的部分久期较长
的金融债受此影响,产生了一定的资本损失。目前长久期利率债的收益率水平处于历史高位,具
备中长期的配置价值;而短久期高等级的信用利差回到均值水平以上,继续上行空间有限,是本
基金未来配置的重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圆信永丰兴利 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1.10%;截至本报告期末,圆信永丰兴利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0.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8%。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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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展望: 海外经济,欧美日发达国家经济体复苏持续性仍较强。伴随全球经济持续复苏
和通胀回升,主要国家货币政策也从分化走向一致性趋紧。美联储年内预期渐进加息 2-3 次,欧
日央行将逐步缩减 QE并最终退出宽松。国内经济,尽管仍有外需支撑,但在 2018年去杠杆攻坚
战、防范化解全社会债务风险的阶段任务之下,今年投资需求和工业生产预计也将承受压力,特
别是地方政府基建和房地产有一定下行压力,如果外需增长幅度不足以弥补内需下行态势,则宏
观经济可能呈现出边际下行。物价方面,预计国内 CPI中枢将抬升至 2.5%附近的温和通胀水平,
主要是国际油价、国内下游消费品价格都可能呈现一定幅度的上涨。政策监管方面,在经济呈现
明显下行之前预计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央行暂时不会有大的放松动作。对于银行同业、理财
及资管行业的监管细则还将持续出台。
短期内因货币政策难现宽松,市场利率难以出现趋势性下行机会,债券市场利率仍将处于高
位震荡,债市投资以配置性为主。信用方面,2018年度投资继续集中在收益有安全边际、流动性
高的中高等级信用债,及未来一年以内有信用保障逻辑的信用品种。产业债配置偏向中下游产业
的龙头企业,侧重于盈利确定性较强的上市公司和行业属性较为稳定的大型国企。城投债配置主
要集中在沿海区域经济实力较强或有较大可能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范围的城投债。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17年,证监会系统着力推进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理念,中国证监会领导提出
了夯实发展基础、统一监管标准、推动资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期望。基金管理人牢记“受人之
托、代人理财”的初心,忠实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这一职业操守的底线。公司监察稽核
工作以“提升合规服务、推进业务发展、保障稳健经营、提升内控水平、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总体目标,秉承以合规促进发展、以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按照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
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的监察稽核工作,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贯穿三条主线:
1、紧抓员工行为、公平交易、利益冲突、营销规范等方面的日常监控,积极防范内幕交易,
坚守合规底线不动摇。做好以事前防范为主的合规服务,积极避免合规风险;做好对高风险业务
高频率的合规监控,及时发现合规风险。
2、迎合监管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合规风控工作。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加大了针对投
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监督,并积极防范运营过程中的操作风险。针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重点,
加强事前风险识别,强化事后稽核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做好有重点的专项审计,针对性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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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薄弱环节。
3、及时跟踪行业监管动向,发布更新监管动态,结合新法规实施、新监管要求落实以及公司
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外部专业机构的实务经验和专业优势,推动和完善公司相关制度
流程的建立、健全,防范日常运作中的违规行为发生。提供多样化的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
意识;营造合规氛围,组织全员参与合规宣传活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并积极发挥作
用。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们将继续以合规运作和风险管理为
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
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
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
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设立估值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执
行。估值委员会的成员由首席投资官、首席运营官、研究部总监、监察稽核部总监、清算登记部
总监和基金会计主管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评估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并
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基金核算、行业研究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均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属
于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数据估值服务;本基金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证债券估值数据
服务协议》而取得中证数据估值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
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报告期内实施利润分配 2 次,实际分配金额为
36,254,558.3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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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
千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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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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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 2037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
了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 2017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圆信永丰兴利债券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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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的持续
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终止运营或别
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治理层负责监督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一定会
发现存在的重大错报。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圆信永丰兴利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
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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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圆信永丰兴利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圆信永丰兴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陈逦迤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 3月 27日
注:我们审计了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基金”)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17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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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058,578.11 5,668,130.02
结算备付金 - 529,673.59
存出保证金 112.64 2,257.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737,257,083.80 1,777,422,480.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86,455,983.80 1,777,422,48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0,801,1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8,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46,440,290.40 53,819,859.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798,756,064.95 1,845,452,401.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519,097.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3,371.42 627,655.49
应付托管费 230,014.27 235,370.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64.00 274.6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5,040.81 3,152.24
应交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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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20,000.00 130,000.00
负债合计 968,490.50 1,515,550.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792,757,745.79 1,821,593,774.19
未分配利润 7.4.7.10 5,029,828.66 22,343,076.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97,787,574.45 1,843,936,850.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98,756,064.95 1,845,452,401.03
注:报告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圆信永丰兴利 A 基金份额净值 1.003 元,基金份额总额
1792565382.1份;圆信永丰兴利 C基金份额净值 1.001元,基金份额总额 192363.69份。圆信永
丰兴利份额总额合计为 1792757745.7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2月 23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29,012,836.66 20,041,266.94
1.利息收入 80,261,246.14 58,922,636.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928,175.13 205,110.13
债券利息收入 72,964,827.96 57,613,418.7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903,817.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64,425.25 1,104,107.9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518,899.85 1,453,317.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3,518,899.85 1,453,317.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27,730,446.76 -40,339,119.4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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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937.13 4,432.58
减:二、费用 10,118,668.35 8,336,656.8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7,225,716.64 5,768,353.69
2.托管费 7.4.10.2.2 2,709,643.70 2,163,132.53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699.36 3,985.72
4.交易费用 7.4.7.19 6,553.77 8,581.92
5.利息支出 7,358.11 232,697.9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358.11 232,697.94
6.其他费用 7.4.7.20 167,696.77 159,905.0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8,894,168.31 11,704,610.1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8,894,168.31 11,704,610.1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21,593,774.19 22,343,076.28 1,843,936,850.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8,894,168.31 18,894,168.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8,836,028.40 47,142.45 -28,788,885.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7,295.47 1,559.71 288,855.18
2.基金赎回款 -29,123,323.87 45,582.74 -29,077,741.1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36,254,558.38 -36,254,5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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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792,757,745.79 5,029,828.66 1,797,787,574.4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 2月 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52,892,483.82 - 252,892,483.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1,704,610.10 11,704,610.1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568,701,290.37 10,638,466.18 1,579,339,756.5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91,551,710.85 11,179,801.33 1,602,731,512.18
2.基金赎回款 -22,850,420.48 -541,335.15 -23,391,755.6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821,593,774.19 22,343,076.28 1,843,936,850.4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董晓亮______ ______于娟______ ____刘雪峰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09 号《关于准予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准予,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圆信
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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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52,865,448.6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2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 2月 2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2,892,483.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7,035.20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
金份额;从该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
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企业
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圆信永丰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7年 12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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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2月 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
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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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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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
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
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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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
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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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
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
引”),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
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本基金自 2017年 12月 29日起改为按估值日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
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年 5月 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年 5月 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
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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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 15,058,578.11 5,668,130.02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5,058,578.11 5,668,130.0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99,050.00 99,440.00 390.00
银行间市场 1,754,321,184.32 1,686,356,543.80 -67,964,640.52
合计 1,754,420,234.32 1,686,455,983.80 -67,964,250.52
资产支持证券 50,906,415.70 50,801,100.00 -105,315.70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805,326,650.02 1,737,257,083.80 -68,069,566.22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8,508,997.70 18,483,304.00 -25,693.70
银行间市场 1,799,252,602.36 1,758,939,176.60 -40,313,425.76
合计 1,817,761,600.06 1,777,422,480.60 -40,339,119.4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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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合计 1,817,761,600.06 1,777,422,480.60 -40,339,119.4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买入返售证券 8,000,000.00 -
合计 8,000,000.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9,193.53 859.67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238.40
应收债券利息 46,402,592.66 53,812,929.40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5,831.20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28,504.21 1.00
合计 46,440,290.40 53,819,859.67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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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5,040.81 3,152.24
合计 5,040.81 3,152.24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 12月 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信息披露费 60,000.00 70,000.00
预提审计费 60,000.00 60,000.00
合计 120,000.00 13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兴利 A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820,812,007.20 1,820,812,007.20
本期申购 206,524.10 206,524.1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8,453,149.20 -28,453,149.20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792,565,382.10 1,792,565,382.1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兴利 C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81,766.99 781,7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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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申购 80,771.37 80,771.3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670,174.67 -670,174.67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92,363.69 192,363.69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兴利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7,537,361.74 -35,202,107.39 22,335,254.35
本期利润 46,615,357.14 -27,722,208.00 18,893,149.1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741,275.09 786,258.38 44,983.29
其中:基金申购款 6,650.50 -5,456.10 1,194.40
基金赎回款 -747,925.59 791,714.48 43,788.89
本期已分配利润 -36,243,709.57 - -36,243,709.57
本期末 67,167,734.22 -62,138,057.01 5,029,677.21
单位:人民币元
圆信永丰兴利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2,888.16 -15,066.23 7,821.93
本期利润 9,257.93 -8,238.76 1,019.1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14,498.64 16,657.80 2,159.16
其中:基金申购款 2,404.95 -2,039.64 365.31
基金赎回款 -16,903.59 18,697.44 1,793.85
本期已分配利润 -10,848.81 - -10,848.81
本期末 6,798.64 -6,647.19 151.45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2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58,633.04 193,312.0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567,2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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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255.69 11,730.56
其他 8.63 67.52
合计 4,928,175.13 205,110.13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交易。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2月23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23,518,899.85 1,453,317.04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23,518,899.85 1,453,317.04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2月23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付)成交总额
768,361,968.22 102,836,380.00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本总额
761,554,436.79 87,954,758.96
减:应收利息总额 30,326,431.28 13,428,304.00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3,518,899.85 1,453,3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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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衍生工具投资。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衍生工具投资。
7.4.7.16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圆信永丰兴利 2017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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