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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2年2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根据《基金合同》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295,205,218.56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2月22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578,711,676.85份)的51.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95,205,218.56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即2022年3月1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2年3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天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