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001
交易代码
002001(前端)
002002(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9月5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18,122,668.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追求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
正确判断市场走势,合理配置股票和债券等投资工具的比例,准确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品种和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可以在尽量避免基金资产损失的前提下实现基金每年较高的绝对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为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彬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8-6666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ChinaA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95566
传真
010-63136700
010-66594942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hina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00,186,756.53
本期利润
1,330,073,548.5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2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7.4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02%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0,100,915.5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586,556,522.7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59
3.1.3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938.19%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01%
0.67%
0.12%
0.00%
5.89%
0.67%
过去三个月
7.98%
0.65%
0.37%
0.00%
7.61%
0.65%
过去六个月
19.02%
0.58%
0.74%
0.00%
18.28%
0.58%
过去一年
21.27%
0.50%
1.50%
0.00%
19.77%
0.50%
过去三年
57.17%
0.88%
5.85%
0.00%
51.32%
0.8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938.19%
1.01%
36.92%
0.00%
901.27%
1.01%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3年9月5日至2017年6月30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在基金分类排名中(截至2017年6月30日数据),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在137只普通偏股型基金(A类)中排名第5;华夏消费升级混合A在256只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下限0-95%+基准股票比例30%-60%)(A类)中排名第2;华夏回报混合A和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分别在172只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类)中排名第2和第3;华夏全球股票(QDII)在56只QDII股票型基金(A类)中排名第3;华夏安康债券C在126只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非A类)中排名第9;华夏可转债增强债券A在17只可转换债券型基金(A类)中排名第3。
在《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的评选中,华夏基金获得“2016年度被动投资金牛基金公司”奖。
在客户服务方面,2017年上半年,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下调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最低数量限制,更好地满足客户理财需求;(2)新增开通华夏财富宝货币、华夏薪金宝货币网上交易快速赎回业务,并且将单日单账户快速赎回份额上调至50万份,更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3)网上交易上线中信银行和广发银行快捷支付业务,并与花旗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国美基金等代销机构合作,拓宽客户交易渠道,提高客户交易便利性;(4)开展“华夏基金19周年司庆”、“4月万物生长,定投让理财生花”、“知识就是红包”等多项客户活动,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资者教育和关怀服务。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蔡向阳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高级副总裁
2014-05-28
-
11年
中国农业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等。2007年10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等。
陈伟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高级副总裁
2015-11-19
-
10年
厦门大学统计学硕士。曾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等。2010年3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王怡欢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经理
2015-01-20
-
13年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2004年6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主管、基金经理助理等。
代瑞亮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
2015-03-17
2017-02-24
7年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2010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自2017年7月17日起,王怡欢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走势平稳。PPI在1季度冲高后回落,CPI总体比较温和,处于较低水平;国内经济持续5个季度的补库存基本结束;消费稳中趋好,消费升级仍在持续,消费龙头优势更加明显;广义货币增速明显放缓,主要原因在于同业业务受到抑制,最终影响了流向实体经济的资金,相应的社融中非标减少。
上半年A股市场总体呈现出震荡走势,结构分化明显,白马和龙头股持续上涨。行业方面,家电、食品饮料等消费类板块继续涨幅领先,消费龙头股估值进一步抬升,而国防军工、农林牧渔、信息技术等行业则表现落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配置了家电、白酒,医药、环保,消费建材类股票,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预计国内经济增速可能环比回落,但预计整体仍将处在平稳运行区间,消费仍有望平稳较快增长,行业集中度提升也会持续。经济去杠杆的持续推进和金融监管加强从长期看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基于上述背景,预计市场将维持震荡格局,且仍会有很多结构性投资机会。
下半年,本基金将继续保持“自下而上”的选股方法,寻找估值增长匹配的优秀公司并长期持有,具体行业方面,主要配置消费、医药、建筑、环保等领域个股。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基金运营的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人、督察长、投资风控工作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及基金会计工作负责人等,以上人员具有丰富的风控、证券研究、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实施利润分配4次,并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分红公告、于2017年7月初实施利润分配1次,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369,387,220.10
869,268,334.17
结算备付金
16,082,789.69
10,364,439.33
存出保证金
799,215.32
721,06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39,137,146.41
6,056,179,451.29
其中:股票投资
5,116,540,571.99
3,363,977,888.6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276,951,540.60
2,668,646,893.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45,645,033.82
23,554,669.31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68,025,509.01
17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0,450,555.01
-
应收利息
34,901,678.12
53,319,228.7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6,008,490.10
850,636.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624,792,603.76
7,160,703,156.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1,795,295.85
应付赎回款
9,987,273.10
6,679,272.5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108,755.84
9,051,050.96
应付托管费
1,684,792.62
1,508,508.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670,518.08
16,980,768.89
应交税费
78,498.16
78,498.1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06,243.22
624,550.28
负债合计
38,236,081.02
136,717,945.23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318,122,668.61
5,931,077,616.27
未分配利润
2,268,433,854.13
1,092,907,594.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86,556,522.74
7,023,985,211.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24,792,603.76
7,160,703,156.28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359元,基金份额总额6,318,122,668.61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1,404,833,896.44
-330,819,477.63
1.利息收入
45,471,949.58
52,320,963.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29,094.82
2,937,766.83
债券利息收入
39,838,998.31
49,067,004.2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55,619.62
118,982.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748,236.83
197,210.1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28,604,822.31
-265,276,035.3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83,474,940.01
-286,443,815.9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989,877.24
217,450.0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10,910.46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0,130,670.00
20,950,330.5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29,886,792.00
-118,397,610.3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70,332.55
533,204.39
减:二、费用
74,760,347.91
74,062,816.89
1.管理人报酬
56,458,884.63
52,451,982.12
2.托管费
9,409,814.07
8,741,996.9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8,683,734.92
12,663,242.8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207,914.29
205,594.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30,073,548.53
-404,882,294.5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30,073,548.53
-404,882,294.52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31,077,616.27
1,092,907,594.78
7,023,985,211.0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30,073,548.53
1,330,073,548.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87,045,052.34
125,798,713.27
512,843,765.6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32,705,600.47
276,362,145.13
1,209,067,745.60
2.基金赎回款
-545,660,548.13
-150,563,431.86
-696,223,979.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80,346,002.45
-280,346,002.4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318,122,668.61
2,268,433,854.13
8,586,556,522.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191,477,535.36
1,414,047,886.92
7,605,525,422.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04,882,294.52
-404,882,294.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9,823,656.58
3,869,014.23
53,692,670.8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7,800,176.05
52,425,171.98
480,225,348.03
2.基金赎回款
-377,976,519.47
-48,556,157.75
-426,532,677.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241,301,191.94
1,013,034,606.63
7,254,335,798.5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贵华,会计机构负责人:汪贵华
6.4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3关联方关系
6.4.3.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3.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4.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3,512,042,459.00
58.46%
2,417,993,735.88
26.31%
6.4.4.1.2权证交易
无。
6.4.4.1.3债券交易
无。
6.4.4.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8,280,000,000.00
69.87%
-
-
6.4.4.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3,077,570.07
57.56%
1,545,233.17
9.87%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1,776,160.41
23.26%
858,386.42
4.43%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4.2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