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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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5 年 9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准予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119 号)和 2016 年 4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
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
859 号)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和由
于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 0%-95%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
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7 月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徽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
进行了复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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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016 年 7 月 13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目前,本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的 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截至 2018 年 7 月 13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九
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员、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务部经
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4 年 10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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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咏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
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
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
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瑞
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中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亚洲)有限责任
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私人
银行业务主管。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科员、副
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主任(副处、正处级);安徽省政
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南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
员;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政
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省政
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省工商
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 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
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
筹备组负责人。2005 年 1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创富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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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州
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港等
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国际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香港万里资本有限公司
负责人。
张仁良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授,
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香港永隆银行
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和上海交通
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太平洋经济合
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
颁发铜紫荆星章、2007 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 2017 年获法国政府颁发棕榈
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
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论研究会常
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朱慈蕴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
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
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兼任泛海股份公司、绿盟科技股份公司、艾艾精工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业务三
部总经理兼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国
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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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7 年 8 月起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创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环球
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
理。
3.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硕士学位, 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从 1992 年 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古
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限公
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 年 8 月起加
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宁先生, 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
等职务。2005 年 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动
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
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历任宝盈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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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 年 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二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
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张利宁女士,大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部,
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9 年 1 月起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监,财务
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
长、监察稽核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衡先生,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博士、博
士后。2007 年 7 月进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社保组合组
合经理助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添利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等职务。自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兼任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兼任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兼任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兼任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兼任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
月 13 日兼任长盛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3 日兼任长盛盛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
兼任长盛盛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16 日兼任
长盛盛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兼任长盛
盛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24 日兼任长盛盛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27 日兼任长盛盛瑞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2 日兼任长盛盛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3 日起兼任长盛盛德灵活配置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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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起兼任长盛盛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起兼任长盛盛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起兼任长盛盛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兼任长盛盛杰一年期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超先生,1981 年 9 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
FRM(金融风险管理师)。2007 年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
程与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员等职务。自 2011 年 12 月 6 日起任长盛同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 22 日起兼任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起兼任长盛中
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兼任长盛量
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兼任长盛盛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兼任长盛盛平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2 月 22 日起兼任长盛量化多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 年 5 月 18 日起兼任长盛中小盘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5 月 18 日起兼任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
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起兼任长盛同智优势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兼任长盛同盛成长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兼任
长盛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马文祥先生,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8 年 6 月 22 日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1980 年 3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 MBA 在读。历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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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
投资经理、资深股票投资经理、权益创新业务负责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
2015 年 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电子
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新兴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盛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乔培涛先生,1979 年 12 月出生。清华大学硕士。曾任长城证券研究员、行
业研究部经理。2011 年 8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执行总监,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城镇化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生态环
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4 日
批准设立文号:银复[1997]70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63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4,981.9283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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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
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客服电话:96588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我行自 2014 年初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部下设市场营销团队、托管
运作团队、稽核监督团队、运行保障团队。通过部门单设、团队分工、岗位职责
体现前、中、后三位一体全过程的监督制衡,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
立。
我行基金托管部拥有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具有 5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的人
员占 80%以上。人员 100%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占 80%以上。人员知
识构成中,涉及证券、基金、银行、会计、计算机、法律、国际金融等专业,能
够为托管业务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持,从事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核心
业务人员均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和从业道德操守教
育,我行资产托管业务人员能够适应银行理财资产以及其他各类证券化资金托管
业务发展和市场的需要。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徽商银行已托管 3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3 只。
(二) 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徽商银行为确保所托管资产安全,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有效防范和化解托
管业务风险,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
序和办法,对托管业务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
程和机制。徽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体系,包括:
(1)总行基金托管部各业务处理团队以及各业务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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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行基金托管部履行稽核监察职责团队;
(3)总行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以及审计部。
总行基金托管部设置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二级团队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
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团队,是托管业务第二级内部控制,负责对第一级内
部控制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总行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以及审计部组
成托管业务第三级内部控制,结合全行内部控制情况,对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2、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徽商银行基金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
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
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管理制度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独立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
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3、建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风险准备金制度
为弥补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
损失,我行拟将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立本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风险准备金制度,是对风险发生后的一种补救措施,
切实减少当事人损失。
4、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
针对托管业务可能遇到的由于系统、故障及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的危机,我行
制定了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处理的组织和职责及危机处
理程序,并制定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切实做好事前风险
的评估和防控。
首先,为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防止损失扩大,及时解决问题,我行根据突发
事件的性质、类别和等级,成立相应级别、相应构成和相应成员的托管业务应急
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中,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决定应急处置
重大事项。包括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决定突发事件通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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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报告和公告;批准启动应急预案;督导应急处置实施等。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突
发事件对业务影响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行动建议报告领导小组以及具体负责应
急方案的实施工作并跟踪处置动态。
其次,对于结算业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制定了托管业务运营危机处理操作
细则,包括清算业务系统危机处理、人民币资金结算过程危机的处理以及资金清
算业务骤增的应急处理等。其中,清算业务系统危机处理是针对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PROP 平台和深圳分公司 IST 平台系统危机情况的处
理和“资金清算系统” 危机情况的处理。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
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
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
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
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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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0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82019799、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代销机构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法定代表人:吴学民
联系人:顾伟平
电话:0551-65898103
传真:0551-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内可直拨 96588)
公司网址:www.hsbank.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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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fundzone.cn
(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联系电话:18910325400
传真:010-891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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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118
个人业务: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http://fund.jd.com/
(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 1 号楼 1 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A2106/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联系电话:028-62825297
传真:028-62825327
客服电话:400-8557333
公司网址:www.jhjhome.net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 15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 号 2 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5 层
负责人: 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周淑贞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张振波
联系人:张振波
. 16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优化的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前瞻性把握不同时期股票市
场和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满足投资者实现资本增值的
投资需求。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
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 17
(一)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 GDP 增
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
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
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
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二)股票投资策略
在新股投资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基
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
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
获取较好收益。
1.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行业自身生命周期、对国
民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以及行业技术创新等影响行业中长期发展的根本性因素进
行分析,对处于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和预期进入稳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的行业
作为重点行业资产进行配置。关注指标包括:
(1)产业政策变化:分析与各个细分领域相关的扶持或压制政策,判断政
策对行业前景的影响;
(2)景气状况:判断各子领域的景气特征,选取阶段性景气度较高的细分
领域重点配置;
(3)相对盈利和估值水平:动态分析各细分领域的相对盈利和估值水平,
提高阶段性被市场低估的、盈利预期较高子领域配置比例,降低阶段性被市场高
估、盈利预期较低的子行业配置比例;
(4)二级资产市场情况:根据二级资本市场情况,在市场处于趋势性下降
通道态势时,提升偏向防御性的子行业配置;在市场景气度提升或出现明显反转、
上升信号时,提升偏周期性的子行业配置。
. 18
2.个股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挑选具备较
大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1)定性分析:本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评估。上市公司在
行业中的相对竞争力是决定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市场优势,包括上市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在细分市场是否占据
领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号召力或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在营销渠道及营销网络方
面的优势等;
B、资源和垄断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优势的物资或非物质资源,比如市
场资源、专利技术等;
C、产品优势,包括是否拥有独特的、难以模仿的产品;对产品的定价能力
等;
D、其他优势,例如是否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策的扶持等因素。
本基金还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主要考察上市
公司是否有明确、合理的发展战略;是否拥有较为清晰的经营策略和经营模式;
是否具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管理团队是否团结高效、经验丰富,是否具有进取精
神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主要财务和估值指标进行定量
分析。在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前景进行分析时,本基金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财
务数据,通过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指标进行量化筛选,主要包括每股收益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等。
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上市
公司的增长前景进行分析,力争所选择的企业具备长期竞争优势。
3. 动态调整和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管理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发展状况及国家相关
政策因素对配置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动态调整。此外,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
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
益最大化。
. 19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
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通过分析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方向,综合考虑不同
券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构造债券投资组合。在实际的投资
运作中,本基金将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策略、类别选择策略、个
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
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
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
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
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
期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
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
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
长期稳定收益。
十、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益率
. 20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
目前沪深 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
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
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
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
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
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
持 0%-95%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
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
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
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徽商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 21
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季度报告,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9,285,922.64 2.13
其中:股票 9,285,922.64 2.13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407,607,400.00 93.51
其中:债券 407,607,400.00 93.51
资产支持证券 - -4 贵金属投资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900,000.00 2.5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2,302,208.98 0.53
8 其他资产 5,782,643.86 1.33
9 合计 435,878,175.4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B 采矿业 - -C 制造业 4,013,807.90 0.9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24.80 0.00
E 建筑业 998,200.00 0.23
F 批发和零售业 987,451.20 0.2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48,821.20 0.24
H 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J 金融业 1,916.40 0.00
K 房地产业 1,159,323.00 0.2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22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226.14 0.0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P 教育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95,052.00 0.23
S 综合 - -合计 9,285,922.64 2.1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02252 上海莱士 60,700 1,302,622.00 0.30
2 000566 海南海药 95,400 1,240,200.00 0.29
3 000540 中天金融 277,350 1,159,323.00 0.27
4 002219 恒康医疗 100,845 1,062,906.30 0.24
5 600221 海航控股 401,800 1,048,698.00 0.24
6 601390 中国中铁 155,000 998,200.00 0.23
7 600811 东方集团 262,620 987,451.20 0.23
8 000793 华闻传媒 118,600 817,154.00 0.19
9 600485 信威集团 17,600 227,392.00 0.05
10 000673 当代东方 9,700 177,898.00 0.0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23,087,400.00 5.3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3,087,400.00 5.32
4 企业债券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6 中期票据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8 同业存单 384,520,000.00 88.60
9 其他 - -10 合计 407,607,400.00 93.9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 23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1897728 18 宁波银行 CD090 700,000 69,307,000.00 15.97
2 111807097 18 招商银行 CD097 600,000 59,460,000.00 13.70
3 111810238 18 兴业银行 CD238 600,000 59,412,000.00 13.69
4 111713068 17 浙商银行 CD068 600,000 57,336,000.00 13.21
5 111816175 18 上海银行 CD175 500,000 49,815,000.00 11.48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海南海药:1)2018 年 5 月 16 日,当事人:海南海药、刘悉承、王伟、
. 24
周庆国、任荣波、林健、张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 号),对其未按规定披
露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一)对海南海药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二)对刘悉承、王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
(三)对周庆国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四)对任荣波、林健、张晖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2)2018 年 5 月 15 日,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投资有
限公司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晖、林健、王伟、李昕昕、刘悉承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8]15 号、16 号、17 号、18
号、19 号、20 号)。因海药投资涉嫌超比例持有“人民同泰”股票未及时公告、
在限制期买卖“人民同泰”股票、短线交易“人民同泰”股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海药投资及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立案调查。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影响。 本基金认为:该处罚对于该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恒康医疗:恒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接到控股股东
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0 号),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3,041,068 元,并处以 3,041,068
元罚款。”
起因:2016 年 2 月 1 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 2016124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稽查。详见公
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5 号)。
基于相关研究,本基金认为,该处罚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
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 25
(3)华闻传媒:事件一:谢敏于 2004 年 8 月至调查日,在五矿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任职,为证券从业人员。2004 年 8 月 20 日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期间,谢敏借用其妻、子和兄“谢某英”、 “谢某 1”“谢某 2”等五个
证券账户,通过营业部热键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交易“北大荒”、 “华闻
传媒”、 “珠海中富”等多只股票。经查,上述账户一是存在同一日期同一时段
委托网上交易下单的电脑 IP 和 MAC 地址完全相同的情况,且存在同一时段同向
交易同只股票的情况。二是我局在五矿证券谢敏办公室检查发现的其个人苹果笔
记本电脑 MAC 地址与上述相关账户网上交易下单电脑 MAC 地址一致; “谢某 2”
账户委托交易记录中使用该笔记本电脑的信息与谢敏出行信息高度一致。三是
“谢某 2”账户部分交易委托 IP 地址为谢敏所在办公场所访问互联网使用的固
定 IP。四是“谢某英”、“谢某 1”、“谢某 2”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当事人和
谢某英,部分资金来源于当事人兄、弟,账户资金系谢敏可以控制的资金。综合
委托下单交易流水、交易下单地址、出差记录证明、账户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在案
证据,足以认定谢敏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上述事实,有任职情况说明、相关证
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银行账户流水、下单电脑截屏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
明,足以认定。谢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
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
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
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谢敏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谢敏违法所得 135,862.22 元,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 435,862.22 元。
华闻传媒作为上市公司主体在该事件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未受到处罚。
事件二: 2017 年 12 月 7 日,国广资产通过永盈 1 号增持公司股份 2,170,6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11%,交易金额 21,887,094.07 元;在实施增持公司
股份操作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两笔“买入”指令误操作成“卖出”,
合计错误卖出公司股份 10,000 股,且未及时发现上述错误卖出股份的情况,并
在当日交易时间内继续操作买入交易,直至当天操作完成后查看交易记录时,发
. 26
现两笔误操作:两笔均卖出公司股份 5,000 股,卖出均价 10.0155 元/股,合计
卖出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0.0005%),合计成交金额 100,155
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
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国广资产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
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由公司收回。
经公司自查,国广资产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
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
的目的。公司及国广资产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一)上述操作失误导致国广资产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1,155.00 元[10,000 股*(卖出均价 10.0155 元/股-买入最低价 9.90 元/股)=
1,155.00 元],将尽快收归公司所有。
(二)国广资产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华闻传媒股份。
(三)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国广资产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件给公司
和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
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再次向所有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提醒告知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要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规范增持、减
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避免此类情况
的再次出现。
事件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我会对万玉珍、万明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
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
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
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一、没收万玉珍违法所得 66,632.00 元,
并处以 199,896.00 元罚款。二、没收万明违法所得 13,588,506.26 元,并处以
. 27
40,765,518.78 元罚款。
基于相关研究,本基金认为,事件一中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处
罚,事件二中公司通过自查作出了补救措施,事件三中处罚系对违法违规人员的
个人处罚,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
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
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4)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01,414.19
3 应收股利 -4 应收利息 4,681,229.67
5 应收申购款 -6 其他应收款 -7 待摊费用 -8 其他 -9 合计 5,782,643.86
(6)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7)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252 上海莱士 1,302,622.00 0.30 重大事项停牌
2 000566 海南海药 1,240,200.00 0.29 重大事项停牌
3 000540 中天金融 1,159,323.00 0.27 重大事项停牌
4 600221 海航控股 1,048,698.00 0.24 重大事项停牌
5 601390 中国中铁 998,200.00 0.23 重大事项停牌
6 600811 东方集团 987,451.20 0.23 重大事项停牌
7 000793 华闻传媒 817,154.00 0.19 重大事项停牌
8 600485 信威集团 227,392.00 0.05 重大事项停牌
9 000673 当代东方 177,898.00 0.04 重大事项停牌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28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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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业绩如下:
长盛盛鑫混合 A
项目
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超额
收益率
2016 年 7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90% 0.72% 0.1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7.53% 10.65% -3.12%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0.18% -4.61% 4.79%
2016 年 7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8.70% 6.30% 2.40%
长盛盛鑫混合 C
项目
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
超额
收益率
2016 年 7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8.00% 0.72% 7.28%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7.31% 10.65% -3.34%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0.09% -4.61% 4.70%
2016 年 7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16.00% 6.30% 9.70%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30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 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 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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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
顺延。
3、C 类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基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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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我公司对所管
理的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
内容包括: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
据的截止日期。
(二)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中的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中的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内容。
(七)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的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的相关内容。
(十)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更新了“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的相关内容。
(十二)更新了“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中的相关内容。
(十二)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十六、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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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