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
重要提示
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67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
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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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以及有关财务
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23 日。
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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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10
四 、 基 金 托 管 人 ..............................................................................................................................21
五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24
六 、 基 金 的 募 集 与 基 金 合 同 的 生 效 ........................................................................................29
七 、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 赎 回 与 转 换 ........................................................................................30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40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 ..............................................................................................................................51
十 、 基 金 的 财 产 ..............................................................................................................................52
十 一 、 基 金 资 产 的 估 值 ................................................................................................................54
十 二 、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59
十 三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61
十 四 、 基 金 的 会 计 和 审 计 ...........................................................................................................63
十 五 、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64
十 六 、 风 险 揭 示 ..............................................................................................................................70
十 七 、 基 金 合 同 的 变 更 、 终 止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清 算 ............................................................74
十 八 、 基 金 合 同 的 内 容 摘 要 .......................................................................................................76
十 九 、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的 内容摘要 ...........................................................................................103
二 十 、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服 务 ........................................................................................... 117
二 十 一 、 其 他 应 披 露 事 项 ......................................................................................................... 118
二 十 二 、 招 募 说 明 书 存 放 及 查 阅 方 式 .................................................................................120
二 十 三 、 备 查 文 件 ........................................................................................................................121
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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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
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
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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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同:
指《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的《东兴蓝
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东兴蓝海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
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并自 2013 年 6 月 1 日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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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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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
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
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
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
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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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
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细则》 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
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
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
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
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
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
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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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
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
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介、互联
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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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5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智勇
联系电话:010-66551816
传真:010-66551452
注册资本:275796.0657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 2018 年 3 月末)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600,484 52.74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5,138,160 4.90
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19,989,367 4.35
4 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1,530,568 2.32
5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5,159,200 2.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魏庆华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清流县外贸局;曾任清流县人民银行股长、
副行长;三明市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闽发证券三明支公司总经
理、闽发证券副总裁、总裁,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谭世豪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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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股权及投
行部经理、助理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东方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副董事长,东兴证券(香港)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斌先生,1968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98 年起任职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2000 年起任职于中国东方资产
管理公司股权及投行业务部、市场开发部、总裁办公室,2005 年起历任中国东
方总裁办公室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总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2013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战略发展规划部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东兴证
券董事。
江月明先生, 1971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资
格证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历任中国东
方经营处置审查办公室职员、高级主任,总裁办公室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
理,风险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引战上市办公室)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国东方董事会办公室(引战上市办公室)总经理,兼
任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
董事。
黎蜀宁女士,1968 年 8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重庆大渡口律
师事务所、 重庆海证律师事务所;曾任中国东方重庆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办公
室副经理、重庆办事处风险管理部法律分部经理、重庆办事处风险管理部经理、
重庆办事处助理总经理兼党委委员、武汉办事处助理总经理兼党委委员、重庆办
事处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重庆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党委委员,法律合规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兼任浙
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屠旋旋先生,1973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屠旋旋先生曾就职于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东方上海办事处,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曾任上海
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国盛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总裁
助理;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盛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正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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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青竹湖活力养老社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8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王云泉,男,1969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就
职于山东省交通厅人事处、山东省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室、山东基建股份有限
公司。2006 年 12 月至今,历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
秘书;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兼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11
年 1 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2013 年 9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郑振龙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
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经济学院副院长、
金融系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厦门大学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华福证券独立董事,厦门国
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华通银行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东
兴证券独立董事。
张伟先生,1977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 FRM(金融风险管理师)
资格。2001 年 8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教研部研究实习
员、副主任兼助理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行政部副主任兼副研究员。2012
年 3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校友办主任兼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宏观经
济、货币政策、汇率体制、股票投资、外汇投资、金融稳定机制、金融危机预警
机制等方面研究。2017 年 3 月起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宫肃康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教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
试验区财政审计所专管员。现任北京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北京天平健税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
独立董事。
孙广亮先生,1963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律师、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华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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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许向阳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副处长、
处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处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
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副总经理,哈尔滨办事处、法律事务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会主席。
叶淑玉女士,1957 年 5 月生,物理学学士、中欧 EMBA,高级工程师、会计
师。曾任福州无线电七厂质检科副科长兼厂团总支书记;福州电子工业局团委委
员;福州智达电脑品管部副经理;福建新世纪电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实达电
脑集团人力资源处处长、监事;实达电脑与美国 Compaq 合资公司副总经理;上
海外高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煌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福建大
东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
事会秘书。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罗小平先生,1960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远洋
天津远洋运输公司轮机员、中国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驻香港代表处代表;华夏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并购部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华企业咨询
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总监。现任中国诚
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派出董事、中国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香港有限
公司董事。2011 年 11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郝洁女士,1971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任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计,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兼任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兴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
杜彬先生,197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及合规政策部经理,合规部副
总经理、总经理,合规部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东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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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东策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
年 8 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魏庆华先生和谭世豪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许学礼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
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南山开发
公司上市小组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研究员;广州尊荣集团副总经理;深圳
汉君雄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东兴证券首席风险官。现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东兴证券
(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银国宏先生,1974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研究咨询部经理;中信建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兴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兼
研究所、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基金业务部总经理。现
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衍生品部总经理,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兴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