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9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9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9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1
7.1 资产负债表 21
7.2 利润表 2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3
7.4 报表附注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48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8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0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2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2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5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6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3
§13 备查文件目录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4
13.2 存放地点 64
13.3 查阅方式 64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合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3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3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070,382.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把握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力争为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大类资产配置,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综合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收益率变化状况。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确定组合的最优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水平。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郭明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
10073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易会满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3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44,696.22
5,067,569.99
本期利润
4,318,765.91
2,340,685.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30
0.012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23%
1.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27%
0.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097,429.60
1,229,339.1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14
0.008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3,167,812.25
155,059,779.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1
1.00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10%
0.8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0%
0.16%
-0.43%
0.06%
0.33%
0.10%
过去六个月
1.76%
0.13%
0.36%
0.05%
1.40%
0.08%
过去一年
3.27%
0.12%
0.24%
0.06%
3.03%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10%
0.11%
1.09%
0.08%
3.01%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2017年度及2016年3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90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智伟先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7月26日
-
8.5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报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6年7月26日起兼任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起兼任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瞿灿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18日
-
7年
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3年任职于安信证券研究所;2013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15年5月25日至2017年7月13日担任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25日起兼任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15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6日起兼任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起兼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边慧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2月15日
-
6.5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赵楠楠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2月25日
-
7.5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世德贝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冯帆女士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7年5月26日
-
4年
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曾任投资管理三部宏观利率研究员,现任投资管理三部基金经理助理职务。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行制度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流程。
对照2011年8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基金管理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经济稳中趋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平稳,工业企业收入和利润维持高位,工业品价格压力较大,CPI整体温和。市场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维持中性稳健基调,并创设临时流动性便利、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等多种创新工具平抑时点性的流动性紧张,2月、3月和12月分别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10bp、10bp和5bp,2月底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调节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9月底宣布自2018年起将当前的定向降准政策进一步拓展和优化为统一对符合宏观审慎经营要求且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全年来看,存款类机构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均值较去年水平提升45bp左右至2.82%,银行间资金面维持紧平衡状态。
债市方面,各债券品种收益率整体大幅上行。分季度来看,一季度市场在经济数据强于预期及央行连续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的推动下出现显著的调整压力。进入二季度之后,银监会密集发文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叠加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市场收益率持续上行。三季度资金面环境主导了市场走向,债券收益率跟随资金面环境上下波动,整体表现震荡。四季度市场对金融监管的预期强化,11月下旬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推动债券市场收益率再度快速上行。 全年来看,10年国债收益率上行85bp左右,10年金融债收益率上行115bp左右,信用债收益率上行幅度在120-145bp。权益方面,市场呈现显著的结构分化、低波动率的行情,同时行业龙头溢价特征明显。供给侧改革超预期、地产销售超预期以及价值股估值修复是市场上涨的核心驱动因素。
2017年,本基金秉承了稳健的投资风格。债券方面,维持了偏低杠杆和中性组合久期,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优化组合结构;权益方面,整体操作思路相对均衡,价值、周期、成长均有配置,主题方面主要关注了国企改革领域。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2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主要发达国家经济仍表现较为积极,12月海外PMI初值表明发达经济体复苏势头仍在延续,川普税改方案的落地有望进一步对美国经济形成正面刺激。海外经济体的持续回暖,可能通过出口贸易对我国需求形成支撑。国内经济方面,三线房价增速出现放缓,房地产销售增速持续下降,工业企业利润数据有所走弱,基建投资活动可能高位回落。通胀方面,工业品价格后续大概率逐步回落,CPI可能处于温和通胀范畴,也需密切观察税改之后海外通胀压力的情况。资金面方面,央行采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货币政策维持中性稳健基调,金融监管强化仍是大势所趋,流动性环境维持紧平衡状态。综合认为,短期内债券市场可能处于震荡格局,年内大概率存在投资机会;看好2018年权益市场的结构性机会。全球资产配置仍在转向权益资产尤其是新兴市场权益资产,中国在数个大行业具备较强的比较优势。从自身周期轮动和国家长期战略角度看,中游制造将具备较明显的配置价值。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2018年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债券部分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权益部分将继续保持相对均衡的配置,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寻找符合价值成长属性的基本面与估值相对匹配的投资标的。风险方面重点关注流动性预期的变化。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并纳入稽核计划。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由各部门风险控制管理员组织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结果,部门总监签字确认后将稽核结果报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在持续关注对“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识别的风险点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定期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持续进行对研究报告合规性的检查、对股票库建立及完善的跟踪检查,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对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定期关注,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等;在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估值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不符合事项书面跟踪检查报告或警示报告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德师报(审)字(18)第P01363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经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文启斯
杨丽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
审计报告日期
2018年3月28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889,025.98
678,586.07
结算备付金
1,479,806.81
2,994,299.35
存出保证金
22,372.36
20,279.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2,632,240.12
156,833,773.60
其中:股票投资
13,922,240.12
5,962,725.3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8,710,000.00
150,871,048.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66,662.19
-
应收利息
7.4.7.5
2,238,387.39
3,011,857.0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08,228,494.85
163,538,795.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500,000.00
8,3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07,859.78
747.79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333.61
92,158.89
应付托管费
8,761.93
13,165.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9,692.21
27,761.1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964.93
181.7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45,000.00
45,000.00
负债合计
5,060,682.60
8,479,015.1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99,070,382.65
153,830,440.80
未分配利润
7.4.7.10
4,097,429.60
1,229,339.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167,812.25
155,059,779.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8,228,494.85
163,538,795.10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41元,基金份额总额为99,070,382.65份。
2: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6年3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6,097,612.50
4,065,467.79
1.利息收入
5,801,410.47
6,105,091.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2,849.73
306,172.29
债券利息收入
5,714,987.35
5,609,586.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3,573.39
189,332.3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85,508.07
661,671.4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274,173.82
641,812.4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065,237.16
-32,496.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305,555.27
52,355.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1,774,069.69
-2,726,884.3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7,640.41
25,589.35
减:二、费用
1,778,846.59
1,724,782.12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938,581.50
1,030,068.07
2.托管费
7.4.10.2.2
134,083.06
147,152.6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19
277,087.86
110,882.87
5.利息支出
244,660.60
297,005.5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44,660.60
297,005.56
6.其他费用
7.4.7.20
184,433.57
139,673.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18,765.91
2,340,685.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18,765.91
2,340,685.67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3,830,440.80
1,229,339.18
155,059,779.9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318,765.91
4,318,765.9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4,760,058.15
-1,450,675.49
-56,210,733.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7.12
2.24
129.36
2.基金赎回款
-54,760,185.27
-1,450,677.73
-56,210,863.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9,070,382.65
4,097,429.60
103,167,812.2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3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76,514.26
-
200,076,514.2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340,685.67
2,340,685.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6,246,073.46
-1,111,346.49
-47,357,419.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758,317.51
240,713.34
54,999,030.85
2.基金赎回款
-101,004,390.97
-1,352,059.83
-102,356,450.8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53,830,440.80
1,229,339.18
155,059,779.9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5]2996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00,076,514.26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验证。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1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6年3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收到的全部股利和利息计入相关损益,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层次可分为:
第1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3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
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按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全价减去债券收盘价或估值全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预计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8)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1)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889,025.98
678,586.07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889,025.98
678,58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4,061,756.08
13,922,240.12
-139,515.96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59,763,282.00
59,502,000.00
-261,282.00
银行间市场
29,760,016.67
29,208,000.00
-552,016.67
合计
89,523,298.67
88,710,000.00
-813,298.67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03,585,054.75
102,632,240.12
-952,814.63
项目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5,995,071.80
5,962,725.30
-32,346.5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62,875,742.62
61,921,048.30
-954,694.32
银行间市场
90,689,843.50
88,950,000.00
-1,739,843.50
合计
153,565,586.12
150,871,048.30
-2,694,537.8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59,560,657.92
156,833,773.60
-2,726,884.32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注:无。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60.08
156.03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732.05
1,482.14
应收债券利息
2,237,693.15
3,010,208.86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208.89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1.00
10.01
合计
2,238,387.39
3,011,857.04
其他资产
注:无。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9,292.21
24,767.50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00.00
2,993.65
合计
39,692.21
27,761.15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145,000.00
45,000.00
合计
145,000.00
45,000.0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53,830,440.80
153,830,440.80
本期申购
127.12
127.1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4,760,185.27
-54,760,185.27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9,070,382.65
99,070,382.65
注:如有相应情况,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267,545.06
-3,038,205.88
1,229,339.18
本期利润
2,544,696.22
1,774,069.69
4,318,765.91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2,109,770.03
659,094.54
-1,450,675.49
其中:基金申购款
4.92
-2.68
2.24
基金赎回款
-2,109,774.95
659,097.22
-1,450,677.7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702,471.25
-605,041.65
4,09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