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证券保
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29日证监许可[2016]623号文准予注册,
《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9日正式生效。中银证
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每三年为一个保本周期,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6年4月29
日至2019年4月29日。由于保本周期届满时,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符
合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根据《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
型为“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约定作相应修改。转型后的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
证监会备案,《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9年5月10
日起生效,原《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但中国证监会对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对转型后的本基金的
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
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
险水平。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
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
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对基金管理人章节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9月
8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业绩表现截止至 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23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2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2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5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8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1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6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7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 ........................................................................... 7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7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7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78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9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6
第一部分 绪言
《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或“《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中银
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招募说明书中与基金的募集、认购、发售等
相关的内容仅适用于转型前的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收、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或接受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的日期,原《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3、元:指人民币元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如未来法律法规变动,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50、指定媒体、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介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邮政编码:200120)
3、设立日期:2002年2月28日
4、法定代表人:宁敏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19号
6、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72
号
7、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8、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9、联系电话: 021-20328000
10、联系人:郜佳琪
11、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 27.78亿元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3.42%;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4.32%;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持股比例9.47%;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18%;江西铜业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4%;凯瑞富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49%;中国通用技术(集
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09%;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6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84%;上海郝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比例1.89%;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95%;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0.95%;万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95%;另,A股公开发行普通股10.01%。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林景臻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客户关系管理总监、公司金
融总部客户关系总监(公司业务),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公司业务)、公司金融部
总经理,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银行执
行董事、副行长,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2018年5月31日起兼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宁敏女士: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博士后。1999年7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中国银行
总行,历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处员,总行授信执行部副处长,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
务部高级合规官、主管。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中银基金,历任助理执行总裁、
副执行总裁。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监管局挂
职,任副巡视员。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
王军先生,博士后。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处长,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
经理,山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
魏晗光女士,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东郊支行干部,长乐路支行金花
路分理处、咸宁路分理处副主任,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人事教育处组干科副科长、科长,西
安市解放路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团队主管。现任中国共产党中
国银行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文兰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中国银行
总行财务管理部,历任科员、高级经理、副主管、主管。2013年9月至2019年2月,就职
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财务管理部,任部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中国
银行布里斯班分行,任行长。2020年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任助理
总经理。
王华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在石油规划设计总院工作,曾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会
计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
司财务总监,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赵雪松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在大连京大油田化学开发公司工作,曾任中国石油
化学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资金部副总会计师,现
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
委委员。
吕厚军先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无锡建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苏新思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行长助理、建设银行江
苏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
持全面工作。现任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同时兼任上海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
会理事长、上海股权投资协会副会长。
李丹女士,硕士,经济师。2006年7月至2016年8月,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工作,曾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9月至2017年12
月,任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支部委员。现任云南省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云投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艾富华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江铜材料设备公
司财务部,任科员。2009年7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
分析板块,历任科员、负责人、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江西铜业集团银
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江
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9年4月至今,担任江西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刘玉珍女士,金融学博士。曾任台湾中正大学金融系教授、系主任,台湾政治大学财务
管理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系主任,金融硕士项目主任。现
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北大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吴联生先生,会计学博士。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主任。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
李军先生,博士研究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曾任山东省兖州煤业集
团会计;任财政部会计司主任科员;历任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经纪公司监管处副处长、处
长、交易所监管处处长;任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任北京
华正均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现任北京华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陆肖马先生,硕士。曾在四川锅炉厂、清华大学、State Street Bank & Trust工作。
曾任State Street Bank & Trust驻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曾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任职,
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董事,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大连万达(上海)金融集团有限公
司集团副总裁和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官、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7年12月起
至今,任深圳前海东方弘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2月起至今,任East Stone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的CEO。
丁伟先生,本科。曾任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
长;曾任招商银行南昌支行、南昌分行行长;曾于招商银行总行,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行长助理、副行长。2017年5月起至今,任招银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招银云创(深
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监事会成员
徐朝莹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上市筹备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等处工作。曾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收购兼并处副处长、资本市场处处长、副总经济师。
现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专职监事、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范寅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CPA。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下属财务顾问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部总经理,2006年3月调
任上海国际集团发展研究总部,历任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金浦健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张静女士,本科,注册会计师。曾在昆明真达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联合审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0年1月至今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
内审部业务经理、副部长,风险管控部资深业务经理助理。现任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风险管控部副部长。
金坚先生,硕士。曾在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地区总部、上海市虹口区审计局工作。2003年进入中银国际证券以来,
曾任公司零售经纪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零售经纪部执行总经理,业务管理
部联席总经理。现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联席总经理。
马骏先生,本科。曾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阿尔斯通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以来一直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现任人
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宁敏女士:博士、中国人民银行博士后。1999年7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中国银行
总行,历任中国银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处员,总行授信执行部副处长,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
务部高级合规官、主管。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中银基金,历任助理执行总裁、
副执行总裁。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监管局挂
职,任副巡视员。2014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
沈锋先生:硕士,中级经济师。1992年8月至1997年4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江苏省南
通分行海门支行,历任科员、科长。1997年4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江苏省南
通分行通州支行,任行长助理。1999年8月至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