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3月24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丰惠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602
交易代码
0026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9,639,574.6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并通过较灵活的资产配置,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深入分析货币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等,综合考量各类资产的市场容量、市场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等因素,在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上主要通过久期配置、类属配置、期限结构配置和个券选择四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将适度参与股票资产投资。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精选优质企业进行投资。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判断,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公司战略、治理结构和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7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田青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010-67595096
传真
020-8510466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994,316.99
本期利润
8,530,023.5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2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5,242,857.2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9%
0.22%
0.98%
0.20%
-0.59%
0.02%
过去六个月
1.09%
0.16%
2.73%
0.17%
-1.64%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20%
0.13%
4.60%
0.18%
-2.40%
-0.0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4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4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香港、深圳、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办公场所,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专户、QDII、QFII、RQFII、保险资金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指数量化、固定收益、国际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2338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6077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6703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931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胡剑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2017-03-24
-
11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7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6次,其中33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全年债券市场收益率在震荡中上行。上半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整体平稳,但央行货币政策的态度有所收紧,尤其是连续两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使得市场机构对全年后续货币政策继续紧缩的担忧不断提升。2017年初债券收益率自去年四季度的高点持续回落,1月中旬收益率达到阶段性低点后开始震荡上行。出于对3月资金面紧张的预期,收益率一度突破新高。二季度债券市场波动性依然较大。4-5月份市场在经济仍然稳健的背景下,金融体系去杠杆预期加强以及银行间市场资金利率居高不下,带动收益率持续大幅上升,中短端上行幅度更大,收益率曲线显著平坦化。6月份资金面意外宽松,同时部分经济数据有放缓迹象,共同导致收益率大幅下行。三季度市场资金面维持紧平衡的态势,债券收益率并未随着宏观经济的下滑而回落,反而于8月一度出现震荡上行的态势。由于流动性是市场变动的主导因素,短端品种上行幅度相对较大,收益率曲线形态小幅扁平化。四季度债券市场出现了显著调整。一方面,货币政策保持中性稳健取向,月末、年末资金面紧张仍然频频出现,导致短端收益率易上难下;同时四季度商业银行的配置需求明显偏弱,供需格局处于弱势。另一方面,四季度我国投资及融资增速数据整体保持在偏高水平,“十九大”之后市场对于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乐观预期明显有所增加。最后,随着资管行业新规的出台,显示金融去杠杆的进程仍远未结束,导致市场担忧情绪上升。
过去一年股票市场走势表现为风格分化的格局。龙头公司由于盈利基本面较好,整体表现相对较为优异。流动性紧张导致年末股票市场出现了一轮调整。
操作上,组合整体保持平稳的配置结构,持仓债券的久期处于偏低水平,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力争保持净值稳健增长。权益部分持仓以盈利较好的蓝筹龙头股票为主。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近年来基建投资在经济整体投资增长中的占比持续攀升,我们认为未来经济在短期内走势受基建投资增速变化的影响仍将较大。总体而言,我们认为目前偏高的基建投资增速短期内仍然可以维持,长期则可能成为未来经济走势的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基建投资每年初均显示出较强的季节性增长,因此需重点关注年初基建投资的增速水平。房地产投资短期预计将保持平稳,长期看难有更多增长空间。制造业投资最近几个月从低点持续回升,但目前力度依然较弱,需关注后续的复苏趋势。结合到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仍然保持中性稳健的取向,金融去杠杆进程带来的影响也将延续,同时债券市场中的配置型需求并没有明显改善的迹象。因此,在宏观经济基本面平稳的背景下,虽然债券收益率绝对水平已经达到历史上的较高分位数位置,但短期内市场的拐点可能仍需等待。年初基建投资增速水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后续处理以及2018年初以来油价攀升带动的后续通胀整体走势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因素。组合将继续保持稳健的配置结构,等待更好的增加久期或提高杠杆水平的机会。股票市场仍存在结构性机会,我们将重点关注盈利增速较高、估值合理的品种。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了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581,220.47
结算备付金
921,865.09
存出保证金
10,197.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6,538,499.28
其中:股票投资
40,800,889.4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55,737,609.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043,110.1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463.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05,097,355.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8,099,720.85
应付证券清算款
20,863.56
应付赎回款
1,115,408.3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9,042.01
应付托管费
59,075.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5,326.8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39,204.8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85,856.42
负债合计
39,854,498.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59,639,574.69
未分配利润
5,603,282.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5,242,857.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5,097,355.76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2元,基金份额总额259,639,574.6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3,439,030.77
1.利息收入
16,754,209.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41,838.02
债券利息收入
13,757,602.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54,769.8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289,699.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81,564.3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972,374.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246,950.00
股利收益
11,19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64,293.4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38,813.49
减:二、费用
4,909,007.21
1.管理人报酬
2,390,687.06
2.托管费
747,089.7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79,253.19
5.利息支出
1,369,105.9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69,105.90
6.其他费用
322,871.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530,023.5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30,023.5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0,008,347.68
-
480,008,347.6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530,023.56
8,530,023.5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20,368,772.99
-2,926,741.05
-223,295,514.0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246,993.13
598,350.45
31,845,343.58
2.基金赎回款
-251,615,766.12
-3,525,091.50
-255,140,857.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9,639,574.69
5,603,282.51
265,242,857.2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4日,2017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25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函[2016]3039号《关于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80,008,347.6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2,526.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22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480,008,347.68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79,955,821.13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52,526.55元,经安永华明 (2017) 验字第60468000_G06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不加调整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基金管理人不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15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15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估值业务指引”),自2017年12月15日起,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90,687.0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36,510.64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47,089.76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3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款
1,581,220.47
62,866.67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6,099,720.85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760110
17陕有色SCP002
2018-01-02
99.90
170,000
16,983,000.00
170206
17国开06
2018-01-04
96.99
110,000
10,668,900.00
合计
280,000
27,651,900.00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2,0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54,989,481.6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41,549,017.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上述事项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0,800,889.48
13.37
其中:股票
40,800,889.48
13.3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55,737,609.80
83.82
其中:债券
255,737,609.80
83.8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03,085.56
0.82
8
其他各项资产
6,055,770.92
1.98
9
合计
305,097,355.76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9,183,253.48
7.2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900.00
0.01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52,824.00
2.4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3,610,352.00
5.13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38,560.00
0.6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0,800,889.48
15.38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012
隆基股份
137,900
5,025,076.00
1.89
2
601398
工商银行
805,000
4,991,000.00
1.88
3
601601
中国太保
85,800
3,553,836.00
1.34
4
600029
南方航空
294,100
3,505,672.00
1.32
5
600196
复星医药
72,600
3,230,700.00
1.22
6
601318
中国平安
45,200
3,163,096.00
1.19
7
600062
华润双鹤
117,700
2,913,075.00
1.10
8
601111
中国国航
231,100
2,847,152.00
1.07
9
002250
联化科技
200,000
2,124,000.00
0.80
10
002179
中航光电
53,100
2,091,078.00
0.7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行
4,999,050.00
1.88
2
601012
隆基股份
4,994,106.00
1.88
3
300068
南都电源
3,992,782.85
1.51
4
002573
清新环境
3,619,074.00
1.36
5
601601
中国太保
3,295,563.00
1.24
6
601318
中国平安
3,113,261.00
1.17
7
000739
普洛药业
2,914,255.42
1.10
8
600029
南方航空
2,597,184.00
0.98
9
002250
联化科技
2,525,464.00
0.95
10
601111
中国国航
2,499,933.00
0.94
11
600062
华润双鹤
2,495,862.80
0.94
12
600196
复星医药
2,131,206.00
0.80
13
002179
中航光电
1,975,698.00
0.74
14
601336
新华保险
1,598,735.00
0.60
15
601877
正泰电器
1,552,630.00
0.59
16
300015
爱尔眼科
1,354,650.00
0.51
17
601222
林洋能源
1,242,020.00
0.47
18
002920
德赛西威
10,210.00
0.00
19
600025
华能水电
6,510.00
0.00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73
清新环境
3,300,367.72
1.24
2
000739
普洛药业
2,599,196.46
0.98
3
300068
南都电源
2,000,134.04
0.75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6,918,195.0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899,698.22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394,000.00
14.8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394,000.00
14.85
4
企业债券
123,118,200.00
46.4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09,000.00
15.08
6
中期票据
38,830,000.00
14.6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4,386,409.80
5.4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55,737,609.80
96.42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4638
PR信阳债
300,000
24,717,000.00
9.32
2
170401
17农发01
200,000
19,996,000.00
7.54
3
011760110
17陕有色SCP002
200,000
19,980,000.00
7.53
4
170206
17国开06
200,000
19,398,000.00
7.31
5
1480570
14融国投债
200,000
16,892,000.00
6.37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246,950.00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及套利策略为目的,主要关注国债期货与债券现货之间的价差以及不同期货品种之间的价差交易机会,并没有增加组合的整体久期风险暴露。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197.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043,110.11
5
应收申购款
2,463.3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055,770.92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880
90,152.63
24,483,839.37
9.43%
235,155,735.32
90.57%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30.00
0.0000%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480,008,347.6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31,246,993.13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51,615,766.1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9,639,574.69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3月24日。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3月10日起聘任关秀霞女士担任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副总经理级);于2017年4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7年4月19日起聘任高松凡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副总经理级)。
2017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聘任纪伟为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60,000.00元。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24,281,622.49
44.31%
22,613.31
45.08%
-
华西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中信证券
3
4,627,068.80
8.44%
3,701.65
7.38%
-
中信建投
2
23,894,050.00
43.60%
22,252.60
44.36%
-
国信证券
2
999,165.00
1.82%
799.33
1.59%
-
天风证券
1
999,267.00
1.82%
799.41
1.59%
-
信达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2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国盛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4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广州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两个交易单元;新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个交易单元;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284,325.00
0.22%
-
-
-
-
华西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中信证券
-
-
621,200,000.00
20.16%
-
-
中信建投
14,363,872.90
11.12%
527,500,000.00
17.12%
-
-
国信证券
-
-
240,000,000.00
7.79%
-
-
天风证券
-
-
7,000,000.00
0.23%
-
-
信达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114,051,417.68
88.33%
1,179,000,000.00
38.27%
-
-
长江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420,732.90
0.33%
506,000,000.00
16.42%
-
-
广州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