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1月1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份额为13,718,697,196.8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9.92%,符合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3,718,697,196.86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以上表决情况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该决议自2020年11月16日起生效。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50,000元,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1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变更选择期为2020年11月17日(含当日)至2020年12月14日(含当日)。
变更选择期期间,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及交易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实施变更前可选择赎回,对于在变更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默认变更为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在变更选择期期间,由于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变更选择期豁免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变更选择期期间,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赎回本基金的不收取赎回费。
2、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87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瑞丰半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变更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20年12月15日)起生效,原《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瑞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