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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2024年5月1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限额列表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最低赎回份额 最低保有份额
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债1-3政策性金融债A 002659 1份 1份
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债1-3政策性金融债C 007495 1份 1份
二、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系统和各销售机构。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各业务最低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