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6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251,360.1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677
00267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93,860.38份
157,499.7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人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主动管理,力求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根据对股票市场的趋势研判,适度参与股票投资,力求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以上策略对组合收益和风险的贡献不尽相同,具体采用何种策略取决于债券组合允许的风险程度。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4、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把握股票市场出现的趋势性或结构性投资机会,在本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努力获取超额收益。在股票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遵循稳健和灵活兼顾的投资思路。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凯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66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0,492.30
-4,002.22
本期利润
792,249.97
4,219.4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61
0.020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8%
2.1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43
0.037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870,817.58
168,476.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70
1.069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4%
0.27%
-0.47%
0.13%
-0.07%
0.14%
过去三个月
-0.37%
0.27%
-0.11%
0.14%
-0.26%
0.13%
过去六个月
2.38%
0.29%
0.62%
0.13%
1.76%
0.16%
过去一年
2.57%
0.22%
0.41%
0.10%
2.16%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70%
0.18%
-1.02%
0.11%
8.72%
0.07%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7%
0.27%
-0.47%
0.13%
-0.10%
0.14%
过去三个月
-0.49%
0.27%
-0.11%
0.14%
-0.38%
0.13%
过去六个月
2.17%
0.28%
0.62%
0.13%
1.55%
0.15%
过去一年
2.17%
0.21%
0.41%
0.10%
1.76%
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97%
0.18%
-1.02%
0.11%
7.99%
0.07%
注:1、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沪深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债综合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4月22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
/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C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截止2018年6月底,在公募基金方面,公司共管理73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等创新品种;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2006年开始为QFII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怡文
本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
2016-04-30
-
17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Froley Revy Investment Company分析师、中国建设银行(香港)资产组合经理。2008年6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岁增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招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境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境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晗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05-20
-
12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行业研究员,2007年9月加入国投瑞银。曾任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境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投瑞银境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2018年,金融监管加强、国内信用条件收紧,再叠加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经济增速有所下滑,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债券市场信用事件也时有发生。受此影响,上半年债券市场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表现较好,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自年内高点回落近100bp,而中低等级信用债表现较差,结构分化比较明显。股票市场在1月份冲高回落,偏防御的消费医药类股票表现相对较好,而周期性股票表现较差。
2018年2季度,本基金维持了债券组合的相对较长久期的配置,股票则较少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为1.0770元,C级份额净值为1.0697元,本报告期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8%,C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预计央行货币政策将保持中性偏宽松,前期较严格的监管政策也将有所放松,但能否扭转经济下滑趋势、提升市场风险偏好还有待观察。我们预期债券市场收益率将保持震荡,股票市场我们相对持谨慎观点。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A本期已实现收益为40,492.3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46,909.11元;国投瑞银和安债券C本期已实现收益为-4,002.2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851.48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曾出现过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至本报告期末(6月30日)仍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在本报告中进行披露,提醒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73,905.98
270,604.05
结算备付金
-
99,683.35
存出保证金
14,588.34
19,762.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956,422.90
56,524,577.77
其中:股票投资
1,110,887.60
6,699,193.6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845,535.30
49,825,384.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8,352.01
应收利息
119,269.20
972,771.6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164,186.42
58,175,751.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9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08.60
38,981.24
应付托管费
1,815.62
10,394.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55.51
65.64
应付交易费用
30.98
18,849.83
应交税费
104.16
-
应付利息
-
-2,911.9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16,077.45
312,000.00
负债合计
124,892.32
6,277,379.71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0,251,360.10
49,334,485.06
未分配利润
787,934.00
2,563,88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39,294.10
51,898,371.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64,186.42
58,175,751.70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770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697元。基金份额总额10,251,360.10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0,093,860.38份;C类基金份额157,499.7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060,823.15
6,552,401.01
1.利息收入
288,867.34
2,838,329.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823.26
39,669.04
债券利息收入
284,587.11
2,749,896.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56.97
48,764.1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811.53
1,660,161.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15,406.80
2,631,980.9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97,542.59
-1,070,263.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052.68
98,444.4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59,979.35
2,053,907.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64.93
2.16
减:二、费用
264,353.72
1,548,205.80
1.管理人报酬
67,520.04
649,412.70
2.托管费
18,005.34
173,176.78
3.销售服务费
434.34
298.22
4.交易费用
16,260.80
164,912.15
5.利息支出
22,117.44
358,126.3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117.44
358,126.39
6.税金及附加
232.81
-
7.其他费用
139,782.95
202,279.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96,469.43
5,004,195.2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6,469.43
5,004,195.2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334,485.06
2,563,886.93
51,898,371.9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96,469.43
796,469.4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9,083,124.96
-2,572,422.36
-41,655,547.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43,799.32
35,622.84
579,422.16
2.基金赎回款
-39,626,924.28
-2,608,045.20
-42,234,969.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251,360.10
787,934.00
11,039,294.1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0,309,509.52
10,612,279.66
510,921,789.1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004,195.21
5,004,195.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89,905,612.51
-10,116,270.32
-400,021,882.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1,221.48
7,275.36
208,496.84
2.基金赎回款
-390,106,833.99
-10,123,545.68
-400,230,379.6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0,403,897.01
5,500,204.55
115,904,101.5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750号文《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和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00,138,595.9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公司债券部分、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本基金不主动参与权证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