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27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6月3日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667,122.4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717
002718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00,068,820.78份
598,301.6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障保本周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组合保险技术相结合,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以确保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目的。本基金的保本策略采用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保本策略。根据固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根据CPPI策略,在股票投资限额之下发挥基金管理人主动选股能力,控制股票资产下行风险,分享股票市场成长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凌
曹婧
联系电话
0755-33379079
-
电子邮箱
liling@htamc.com.cn
caojing@gr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95313
传真
0755-33379007
020-28019340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
2014年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40,622.48
12,982.42
-
-
-
-
本期利润
1,191,584.73
1,811.06
-
-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0
0.0030
-
-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60%
0.50%
-
-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0
0.0045
-
-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1,259,976.96
601,009.02
-
-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
1.005
-
-
-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3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0%
0.14%
0.53%
0.01%
-0.93%
0.13%
过去六个月
0.50%
0.11%
1.06%
0.01%
-0.56%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60%
0.11%
1.22%
0.01%
-0.62%
0.10%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0%
0.15%
0.53%
0.01%
-0.93%
0.14%
过去六个月
0.40%
0.12%
1.06%
0.01%
-0.66%
0.1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50%
0.11%
1.22%
0.01%
-0.72%
0.1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3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6月3日生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3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A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合计
-
-
-
-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C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合计
-
-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3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前海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6%,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25%。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公司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以专业服务回馈社会,建立并不断完善投研一体化平台,坚持把基金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资产增值。同时,重视投资的风险控制,建立起一套全面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预算为基础,合法合规运作为前提,将风险控制贯穿于整个投资运作的全过程,进而实现专业组合投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有员工35人,其中21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6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耀
基金经理
2016年6月3日
-
13
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CFA(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近1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历任诺安基金交易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交易员,具有丰富的大资金运作交易经验。现任职公司投资部,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罗薇
基金经理
2016年6月3日
-
4
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学硕士,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具有四年医药/传媒等行业研究经验,2012年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研究部,现任职于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注:1、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未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公司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公司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集中交易室集中统一完成。该公平交易管理方法规范的范围涵盖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研究管理平台向所有投资部门人员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在公司备选股票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应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备选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格分离。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由集中交易室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针对以公司名义开展的场外网下交易,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到两个或以上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集中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监察稽核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定期针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的同日同向、临近交易日同向、反向交易记录,进行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需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初股票市场经历了熔断带来的巨幅下跌,之后一直呈震荡状态,从全年来看A股市场整体表现疲弱,板块分化明显:蓝筹价值股在一轮下跌后估值优势明显,而创业板在IPO速度加快、并购重组受限、再融资门槛提升等政策压制下持续走弱,市场资金偏向业绩稳健行业和板块。
影响2016年债券市场的两大主要因素是全球负利率效应和国内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推动大宗商品价格回暖,周期性企业盈利改善,延缓了产能出清,暂时抑制了信用风险的爆发;在持续宽松的货币政策背景下,“资产荒”出现,供给弹性低以及长久期、具备稳定回报的资产受到市场追捧,债券、地产、黄金等纷纷受益;以上两个原因是造成2016年前3季度债券市场走强的主要因素。然而2016年末,美联储加息预期的攀升对人民币汇率形成巨大压力,央行缩减货币供应以稳定汇率预期,造成金融机构流动性迅速枯竭,并迅速传导至债券市场,利率债收率出现跳空式上行,国债期货一度出现跌停,债券市场调整速度和幅度远超市场预期。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基金以稳健策略指导投资,股票仓位维持低位,以银行股为主要投资标的,并积极参与网下新股申购,增强基金收益;债券投资方面,基金主要投资于AAA级和AA+级的债券,债券行业主要分布在城投、水利、交运、地产、商贸等现金流回笼情况较好的行业,基金持有部分短期政策性金融债以满足流动性需求。截止年末,基金的债券组合修正久期较短,为1.14年,低于本次保本周期的剩余保本期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1.006元,C级基金份额净值1.005元。本报告期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2%;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2%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2017年一季度A股市场整体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虽然12月受债券市场大跌的影响,A股市场有所调整,但估值因素决定了当前市场没有太大下跌的空间,市场也并不恐慌,在价值股和周期股的带动下,蓝筹股仍有表现空间。展望一季度,我们认为经济和市场的大格局仍然没有改变,经济仍然处于短复苏的周期当中,市场关注的重点仍然是业绩,特别是在接近年报高峰期,业绩对于股票走势的影响会进一步加强,市场整体可能缺少趋势性机会,但在震荡格局下局部性的机会不少,需要关注估值切换类的个股。而在风险方面,三月美联储加息是个关键的时间点,是否有超预期的事件发生需要关注。
2017年债券市场面临上下两难的局面,收益率向上向下大幅波动的概率都不大。首先在经济上,弱复苏补库存带动PPI仍然处于反弹周期,而且价格的上行已经开始向终端传导,这使得经济政策持续收紧,因此价格反弹的持续性存疑,半年后经济继续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概率较大。而美国总统特朗普的职务交接流程也接近尾声,全球债券市场的压力大减,其次当前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已经反应了当前经济面的预期,同时中国当前债务水平仍然较高,经济增长压力仍然较大,因此债券收益率大幅上向的可能性不大。而受短期内物价压力以及金融去杠杆的影响,债券收益率也没有大幅下行的机会,在短期内看更大的可能还是震荡,在策略上仍然建议采用短久期策略,等待年内物价水平的高点。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开展的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严格事前的监督审查,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开展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稽核,保障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性。监察稽核部对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基金等各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基金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先合规审核,通过投资交易系统预设风控指标阀值对相关投资组合的合规风险实现事前控制,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对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公平交易情况进行每日监控和定期分析,对各投资组合的潜在异常交易进行每日监测和分析;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基金投资、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控制手段提出改进建议和督促业务部门改进存在问题。此外,监察稽核部还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各部门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有计划、有针对性针对全体员工、投资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合规培训,每当新法规出台时,及时向公司员工发送并对有关新法规的主要条款进行解释或培训,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针对停牌股票、债券不活跃市场报价等投资品种启用特殊估值流程,由基金估值小组确定相应证券的估值方法。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运营部门、法律、监察稽核部、研究部等相关人员。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公司启用特殊估值的流程,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运营部门、公司领导、研究部相关人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1014670_H0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自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6年6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吴翠蓉
乌爱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塔红土盛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961,623.83
-
结算备付金
91,094.55
-
存出保证金
34,125.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45,335,915.27
-
其中:股票投资
30,253,715.27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15,082,2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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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证券清算款
219,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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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
7.4.7.5
4,509,0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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