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 年11月23日起降低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5%调低至0.60%。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25%调低至0.10%。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第十五部
分 基 金
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
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到月末,按月支付。 由
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
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
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到月末,按月支付。 由
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
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到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
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
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到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
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支付
2、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本基金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安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1月2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