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沪港深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803
前端交易代码
002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08,008,587.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把握港股通等后续资本市场开放形势下 A 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机会,寻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一只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采取主动管理的投资模式。在投资策略上,先根据宏观分析和市场判断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即确定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然后通过比较各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竞争趋势、景气程度和发展空间等在不同行业间进行动态配置;最后通过比较 A 股与港股市场同类公司的质地及估值水平等要素,进行个券选择,构建合理的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 40% +恒生指数×4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郭明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88
传真
021-63326981
010-66105798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7年
2016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62,783,570.96
9,837,773.28
本期利润
2,100,569,886.01
24,400,990.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7049
0.02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6.60%
3.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67
0.01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364,310,251.49
1,211,347,506.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16
1.030
注:1、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本期”指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40%
1.12%
5.18%
0.59%
9.22%
0.53%
过去六个月
27.49%
0.91%
9.97%
0.52%
17.52%
0.39%
过去一年
66.60%
0.80%
21.53%
0.47%
45.07%
0.33%
过去三年
0.00%
0.69%
0.00%
0.51%
0.00%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1.60%
0.69%
26.43%
0.51%
45.17%
0.18%
注: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6年7月11日-2017年12月31日。
2、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40%+恒生指数×4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t日收益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40% *[t日沪深300指数/( t-1日沪深300指数)-1] +40%* [t日恒生指数/(t-1日恒生指数)-1]+ 20% *[t日中国债券总指数/( t-1日中国债券总指数)-1];
其中,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t日至T日的期间收益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 (1+)]-1
其中,T=2,3,4,...;(1+)表示t日至T日的(1+)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 6 个月,即从2016年7月11日起至 2017年1月10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6年7月11日。
2.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16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智逸沪港深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玺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三十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任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7月11日
-
20年
硕士,曾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投资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专户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任东方红睿丰混合、东方红睿阳混合、东方红睿元混合、东方红中国优势混合、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东方红沪港深混合、东方红睿华沪港深混合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注:1、上述表格内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阀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易行为的公平性。对同一投资人员管理的不同产品,则持续监控和跟踪其同向交易价差,如价差显著不为零,则在逐笔分析相关交易记录的基础上,对投资人员进行访谈,要求其进行相关的解释和说明,以更为审慎地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反向交易,除程序化交易外原则上禁止组合内部及组合之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本年度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年初对宏观经济减速、地缘政治、贸易战、证券市场监管等因素的普遍担忧声中,2017年的中国股市却跟随全球经济的回暖而走出了一波结构性牛市的行情。全年上证指数、沪深300指数分别上涨6.56%和21.78%,但与少数权重蓝筹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上涨相对照的是大多数中小市值公司的股价下跌,以及创业板的再创新低。
我们在2017年初对中国经济并不悲观,同时我们判断,各行各业向行业龙头集中的趋势刚刚展开。因此,我们非常坚决的在安防、家电、食品饮料、医药等行业中布局最优质的龙头公司,全年来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1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716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6.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站在2018年初,似乎各方论调比一年前要乐观很多。欧美日经济同时步入复苏,中国也在供给侧改革的作用下,大幅度的降低了对整个经济体产能过剩的担忧,但我们却比2017年谨慎。这种谨慎来自于几方面:首先,随着经济的复苏,以原油为代表的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通胀似乎已在预期之内,但对资本市场杀伤力极大的恶性通胀会否发生无法预料;其次,中国继续逆周期调控,中央政府对于降低经济杠杆有很强的决心,随之而来的大量银行表外资产回归表内会不会推高市场利率、带来系统性的风险?再次,美国股市经过了9年的牛市,中国股市经过2016、2017年的估值修复行情,大量蓝筹大市值公司累积了相当巨大的涨幅,这样的估值体系能维持吗?
提出担忧不代表我们对市场悲观,相反,我们依然对中国经济、中国证券市场抱有期待,这些信心来自于:十九大之后对社会发展形成的自信、企业家精神、工程师红利、研发创新驱动,行业龙头崛起。相信只要能自下而上找到足够多估值合理、预期合适的优质公司并且长期与这些公司共同成长,我们的组合也很有机会为持有人创造良好的回报。
2018年,我们认为蓝筹股压倒性占优的局面将会改变,市场将会加大震荡的幅度,总体机会会趋于均衡,中小市值公司里也有望出现巨大涨幅。我们认为,市场依然存在不有效的缝隙,风险和收益的配比永远不可能均衡,投资者情绪和偏见造成的不合理定价始终存在。我们依然会遵循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但价值投资并不只是寻找低估值的品种,对价值投资更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资产合理的定价。2018年,在一批确定性、低波动公司的估值修复之后,我们会加大对于成长股、周期股价值的挖掘,放宽我们的投资研究视野。
当然,我们依然对于过去我们偏爱的行业龙头抱有最大的信念,我们相信这些在中国这个竞争激烈的赛场上胜出的选手未来有望延伸自己的经营领域,在国际市场上同样战胜各自的对手。我们期望能代替持有人行使投资中国最优秀公司的权力,帮助持有人分享这些公司未来长期价值增长带来的财富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9月5日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5日《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政策。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及技术保持一致性原则,为确保估值程序和技术的持续使用性,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定期复核和审阅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同时,公司设估值决策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审议基金估值业务,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督察长)、交易总监、运营总监、基金会计主管等。基金经理不参与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对于属于东证资管估值政策范围内的特殊估值变更可参与讨论,但最终决策由估值决策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05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00,535,293.38
206,926,192.67
结算备付金
4,189,828.01
19,804,998.35
存出保证金
1,350,349.71
1,969,014.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79,141,944.77
737,199,120.96
其中:股票投资
5,679,141,944.77
737,199,120.9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83,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825,268.04
-
应收利息
163,795.90
320,398.2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926,788.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397,206,479.81
1,350,146,512.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16.38
134,592,381.02
应付赎回款
17,258,819.76
1,277,310.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7,904,454.92
1,497,131.82
应付托管费
1,317,409.15
249,521.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087,470.98
994,734.0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7,857.13
187,926.92
负债合计
32,896,228.32
138,799,006.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708,008,587.17
1,176,565,198.15
未分配利润
2,656,301,664.32
34,782,307.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64,310,251.49
1,211,347,506.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97,206,479.81
1,350,146,512.66
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716元,基金份额总额3,708,008,587.1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7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183,982,549.27
33,906,419.13
1.利息收入
8,364,955.10
4,587,601.5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875,291.02
993,801.47
债券利息收入
2,624.0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487,039.99
3,593,800.0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30,921,554.16
14,399,298.5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77,972,569.26
13,899,266.3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95,190.8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51,453,794.09
500,032.2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37,786,315.05
14,563,216.9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909,724.96
356,302.04
减:二、费用
83,412,663.26
9,505,428.88
1.管理人报酬
60,528,856.33
6,416,162.72
2.托管费
10,088,142.80
1,069,360.47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2,455,308.00
1,834,815.69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40,356.13
185,09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00,569,886.01
24,400,990.2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00,569,886.01
24,400,990.2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76,565,198.15
34,782,307.93
1,211,347,506.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2,100,569,886.01
2,100,569,886.0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31,443,389.02
520,949,470.38
3,052,392,859.4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26,936,894.60
1,305,414,691.88
5,932,351,586.48
2.基金赎回款
-2,095,493,5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