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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颐泰混合
基金主代码00281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7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博时颐泰混合A 博时颐泰混合C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002813 002814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