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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5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发生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5年5月9日,本基金已连续5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后续可能出现上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情形,目前本基金仍属于正常投资运作中,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具体开放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披露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