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恒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5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667,284,702.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债券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 GDP、CPI、国际收支等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结构及变化趋势,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并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朱碧艳
朱萍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28
传真
010-66583158
021-63602540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513,642,952.58
本期利润
604,750,035.0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7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722,096,425.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27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5月31日。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5%
0.01%
1.24%
0.07%
-0.89%
-0.06%
过去三个月
1.01%
0.03%
0.22%
0.08%
0.79%
-0.05%
过去六个月
1.80%
0.03%
-0.12%
0.08%
1.92%
-0.05%
过去一年
2.76%
0.04%
0.15%
0.10%
2.61%
-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6%
0.04%
0.84%
0.09%
2.12%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31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他指标
无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含子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定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110只公募基金。
公司始终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陆欣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5月31日
-
11
先后在中国银行担任债券交易员,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固定收益副总监兼基金经理。2014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4年6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1月13日至今,担任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2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4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丰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3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瑞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国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桂都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9月2日
-
9
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6年9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9月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泰享三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恒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丰淳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丰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国内方面,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房地产、基建、制造业投资增速回升拉动总需求好转。工业生产好转,工业增加值增速中枢抬升,企业盈利明显改善。中采制造业PMI在近两年多以来的高位振荡。物价总体保持平稳,CPI同比回落后有所上行,PPI同比冲高回落。央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银行间资金面阶段性出现过紧张的情况。但央行预期管理充分、公开市场操作对冲及时,上半年的资金市场没有出现极端的波动风险。全球经济逐步复苏,主要发达国家复苏总体延续。欧洲相对美、日在增长的动能上要更强一些,但美、日、欧均仍面临着内生性增长动能后继乏力的问题。
上半年债券收益率大幅度上行。10年国债利率上行56bp至3.57%;10年国开债利率上行52bp至4.20%;3年、5年AAA评级中票分别上行54bp和61bp。
恒享纯债基金本报告期内持仓以短久期信用债为主,净值实现正增长。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8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在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码的情况下,地产投资下滑的压力将逐步显现;在财政等多部门密集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之后,受资金来源的影响,基建投资增速可能会出现回落;物价有望保持稳中趋弱的态势。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的判断,我们预计下半年资金面环比上不会更紧,资金利率将有所回落。债券方面,在经济基本面面临一定向下压力,通胀低位盘整的情况下,预计债券收益率将有所下行。
本基金将积极把握类属资产的配置机会,择机调整组合久期,努力提升组合静态收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本基金本期于于2017年3月28日发布分红公告,每10份派发红利0.088元,共计派发红利346,696,633.52元,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29日;
本基金本期于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分红公告,每10份派发红利0.022元,共计派发红利86,674,157.67元,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4月26日;
本基金本期于于2017年5月24日发布分红公告,每10份派发红利0.025元,共计派发红利68,643,211.09元,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
本基金本期于于2017年6月28日发布分红公告,每10份派发红利0.037元,共计派发红利78,873,953.91元,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28日;
本基金本报告期共计派发红利580,887,956.19元。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580,887,956.19元。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732,249.64
10,500,168.01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8,049.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33,673,000.00
34,964,628,5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333,673,000.00
34,964,628,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9,925,394.96
2,655,173,982.7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20,950,519.08
370,565,906.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728,281,163.68
38,000,876,606.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78,542.90
7,155,727.77
应付托管费
1,853,883.11
3,252,603.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4,738.66
215,389.9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7,573.08
229,300.00
负债合计
6,184,737.75
10,853,021.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667,284,702.72
37,901,832,282.94
未分配利润
54,811,723.21
88,191,302.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22,096,425.93
37,990,023,585.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728,281,163.68
38,000,876,606.42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5月31日。
2、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27元,基金份额总额为20,667,284,702.7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661,745,027.44
10,078,861.84
1.利息收入
607,869,373.19
7,033,424.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83,978.78
177,274.96
债券利息收入
598,947,722.08
6,734,761.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337,672.33
121,387.6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231,428.19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7,231,428.19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1,107,082.44
3,045,437.3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0.18
减:二、费用
56,994,992.42
960,764.62
1.管理人报酬
38,801,442.43
611,534.42
2.托管费
17,637,019.24
277,970.1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0,454.75
39,161.83
5.利息支出
196,389.06
1,054.1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96,389.06
1,054.17
6.其他费用
249,686.94
31,044.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4,750,035.02
9,118,097.2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4,750,035.02
9,118,097.22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5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7,901,832,282.94
88,191,302.28
37,990,023,585.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04,750,035.02
604,750,035.0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234,547,580.22
-57,241,657.90
-17,291,789,238.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95,512,462.61
4,486,537.39
1,499,999,000.00
2.基金赎回款
-18,730,060,042.83
-61,728,195.29
-18,791,788,238.1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80,887,956.19
-580,887,956.19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667,284,702.72
54,811,723.21
20,722,096,425.9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5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75,574.28
-
200,075,574.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118,097.22
9,118,097.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485,509,341.10
14,485,509.36
14,499,994,850.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485,509,490.50
14,485,509.50
14,499,995,000.00
2.基金赎回款
-149.40
-0.14
-149.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685,584,915.38
23,603,606.58
14,709,188,521.96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5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郝炜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79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075,574.2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68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75,574.2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有效认购参与款项未产生需要折算为基金份额的利息。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主动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