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成立于2016年12月1日,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已于2020年12月18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管理人2020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月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两年期 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两年期 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98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以运作 期滚动的形 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6年12月1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名 称 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及配套法规 、《富国 两 年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同》、《富国 两年期理财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月4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月4日
转换入起始 日 2021年1月4日
转换出起始 日 2021年1月4日
下属分类的 基金简称 富国两年期 理财债券A 富国两年期 理财债券C
下属分类的 交易代码 002898 002899
该分类是否 开放 是 是
2.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21年1月4日恢复运作并进入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本次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封闭期,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基金的规模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暂停或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不含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单笔追加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20,0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份额,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4.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申购金额M(含 申购费)
申购费率(通 过直销中 心申购本基 金A
类份额的 养老金客 户)
申购费率(申 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其 他
投资者)
M<100万元 0.08% 0.8%
100万元≤M<500万元 0.05% 0.5%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5. 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
请赎回。 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于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 的份额的投资人(因
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本基金将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并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个开 放期内申 购后又赎回 且持续持有 期少于7日 的份额(因暂 停运
作而 被自动赎回 的除外)
1.50%
在同一个开 放期内申 购后又赎回 且持续持有 期不少于7日的份额(因 暂停
运作 而被自动赎 回的除外 )
0.1%
其他 0%
6.日常转换业务
6.1转换费率
自2021年1月4日起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对于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后又转出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正常收取;转出本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转入本基金的,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为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0.1折优惠。
6.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富国旗下部分自TA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请详见2018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网点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20年9月21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6.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转换转出时或转换转出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转出。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7.2代销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恢复运作之日(即2021年1月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取1.000元。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两年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5)本基金将于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也不上市交易,请投资者注意。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