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的《托管协议》自2020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2月26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2020年2月2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附:嘉实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修改托管协议之对照表
章节 原活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修改理由 内容 内容
第七部
分、交易
及清算交
收安排
7.4.2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的资金结
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原则,即按照托管
账户当日应收资金 (包括 T+1 日直销申购资金、
T+2 日代销申购资金及 T+2 日基金转换转入款)
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 T+1 日赎回资金、T+2 日基
金转换转出款及扣除归资金资产的转换费)的差额
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
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
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 15:00 前从 “基
金清算账户” 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
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
管账户净应付额在交收日 12:00 前划到 “基金清算
账户” 。
7.4.2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的资金结算
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 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
当日应收资金(包括 T+1 日直销申购资金、T+2 日内
代销申购资金及 T+2 日基金转换转入款) 与托管账
户应付额(含 T+1 日赎回资金、T+2 日基金转换转出
款及扣除归资金资产的转换费) 的差额来确定托管
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 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
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
户净应收额在交收日 15: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 划
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
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交收日 12:00 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
修改资金交收
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