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9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8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9,599,549.8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A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46
00294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04,712,423.27份
4,887,126.62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
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1、债券投资策略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在开放期将重点考虑债券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确保组合债券有较高的变现能力,并严格控制基金组合的杠杆比例。
2、流动性管理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同时,也会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在开放期的充分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赵冰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3183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office@dcfund.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95566
传真
0755-83199588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A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49,403.13
-122,451.60
本期利润
-5,080,303.16
-130,251.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8
-0.026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6%
-2.6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30
-0.019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2,059,936.95
4,792,470.4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70
0.980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09%
0.35%
-1.28%
0.25%
-0.81%
0.10%
过去三个月
-1.88%
0.35%
-1.22%
0.23%
-0.66%
0.12%
过去六个月
-2.46%
0.36%
-0.92%
0.23%
-1.54%
0.13%
过去一年
-2.72%
0.31%
-0.02%
0.19%
-2.70%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30%
0.26%
-1.82%
0.18%
0.52%
0.08%
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13%
0.36%
-1.28%
0.25%
-0.85%
0.11%
过去三个月
-1.98%
0.35%
-1.22%
0.23%
-0.76%
0.12%
过去六个月
-2.65%
0.36%
-0.92%
0.23%
-1.73%
0.13%
过去一年
-3.10%
0.31%
-0.02%
0.19%
-3.08%
0.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94%
0.26%
-1.82%
0.18%
-0.12%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三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主要业务是公募基金的募集、销售和管理,还具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管理、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保险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QDII业务资格。
经过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形成了强大稳固的综合实力。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齐全、风格多样,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完备产品线。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只ETF及1只ETF联接基金,5只QDII基金及7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世宏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8日
-
7年
经济学硕士,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固定收益总部。2016年3月26日至2018年7月20日担任大成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担任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8日至2018年7月20日担任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2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任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3月18日至2018年7月20日担任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5月15日至2018年7月20日担任大成惠裕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7月20日担任大成惠明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李富强先生自2018年7月16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赵世宏先生自2018年7月20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上述事项已按法规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办理,变更流程合法合规。
2、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变动主要来源于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变动导致个别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但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1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2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基建投资增速持续下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行趋势明显,中美贸易战持续发酵,宏观经济仍有下滑压力。资管新规落地,非标受资管新规的影响新增融资急剧下降,5月、6月社会融资总量特别是实体经济中长期新增融资量下滑明显。信用事件频发,股市下跌,部分企业融资困难。货币政策边际放松,央行通过定向降准缓解市场资金压力,银行间市场资金面相对宽松,财政政策发力仍有较大空间,利率债到期收益率大幅下行,信用债信用利差相对扩大。
组合操作上,本基金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了权益仓位,主要配置于高景气度的细分行业优质龙头公司。债券操作方面,精选中高等级信用个券以获得较高的持有期回报,同时逢低配置了部分利率品种。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0.987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6%;截至本报告期末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0.980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在保持宏观政策稳定的同时,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将成为下半年政策主线。货币政策已经实质性转松,流动性合理充裕,从国内的基本面出发,看不到收紧的必要性。目前看金融监管政策定力还比较强,三年攻坚战,预计观察到实体经济实质严重的后果前不太可能有方向的调整,至多是节奏和细节的微调。上半年财政政策收的很紧,下半年政策会相对有所放松。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下半年中央财政大概率会有一些调整。贸易战小范围正式开打,市场已经有一定预期,下半年还将持续。经济下行压力仍在,货币政策宽松的基础仍存。下半年通胀仍没有太大压力,PPI回落的幅度可能对下半年走势有一定影响。
投资操作上,权益资产将继续注重自上而下挖掘投资机会,并密切关注市场回调带来的机会,选取符合最新政策导向、盈利确定向好、估值具备安全边际的品种进行重点配置。债券类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并保持适度的信用久期为主,利率债方面市视市场机会适时进行波段操作。可转债方面选择具有安全边际且具有较好基本面和股价上升前景的券种适当配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三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数量与指数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及投资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07,652.42
825,155.59
结算备付金
714,194.33
1,188,868.97
存出保证金
37,995.62
187,733.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206,946.42
211,775,134.70
其中:股票投资
14,791,434.02
38,246,568.1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67,415,512.40
173,528,566.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5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055,608.71
3,277,914.4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12,322,397.50
217,254,807.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500,000.00
3,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505,758.22
507,364.38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3,123.76
107,878.32
应付托管费
34,374.59
35,959.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93.09
1,669.79
应付交易费用
130,012.39
540,814.70
应交税费
14,952.52
-
应付利息
-822.62
-1,841.0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0,998.19
300,000.00
负债合计
5,469,990.14
5,191,845.5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9,599,549.89
209,599,549.89
未分配利润
-2,747,142.53
2,463,411.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852,407.36
212,062,96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2,322,397.50
217,254,807.26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0.9870元,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0.9806元,基金份额总额209,599,549.89份,其中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A基金份额204,712,423.27份,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债券C基金份额4,887,126.6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3,325,069.51
29,519,600.99
1.利息收入
3,955,618.53
19,460,748.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585.67
920,795.31
债券利息收入
3,896,717.83
18,240,629.3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315.03
299,323.5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41,988.42
-7,810,438.3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462,968.91
-8,068,713.5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26,170.28
-441,719.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47,150.77
699,994.7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8,699.62
17,869,291.1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1,885,484.84
8,816,522.00
1.管理人报酬
628,658.17
3,581,817.34
2.托管费
209,552.69
1,193,939.13
3.销售服务费
9,719.60
109,463.97
4.交易费用
473,759.84
696,239.44
5.利息支出
345,605.40
3,012,845.6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45,605.40
3,012,845.62
6.税金及附加
12,571.95
-
7.其他费用
205,617.19
222,216.5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10,554.35
20,703,078.9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10,554.35
20,703,078.9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景盛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599,549.89
2,463,411.82
212,062,961.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210,554.35
-5,210,554.3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599,549.89
-2,747,142.53
206,852,407.3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97,919,305.33
-3,352,732.08
1,194,566,573.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703,078.99
20,703,078.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97,919,305.33
17,350,346.91
1,215,269,652.2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罗登攀______ ______周立新______ ____崔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深地税告[2011]6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