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
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
降低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拟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
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 2020 年 10 月 28 日的管理费按前一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之后以此类推。
二、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修订
基金合同原文“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
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拟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
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上述相应修订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事项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投资
者可登陆公司网站(www.epf.com.cn)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进行相应修改。
2、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属于基金合同规定
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
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投资者可拨打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88,
或登录公司网站 www.epf.com.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3
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
要。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