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加丰尚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8月19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13,680,387.3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力争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长期内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向途
张志永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21-62677777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561
传真
010-83197627
021-62159217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65号317室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100050
95561
法定代表人
夏英
高建平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 2018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5,099,698.46
本期利润
108,069,657.3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1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198,558.4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56,401,365.4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25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8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59%
0.03%
0.34%
0.06%
0.25%
-0.03%
过去三个月
1.41%
0.06%
1.01%
0.10%
0.40%
-0.04%
过去六个月
3.18%
0.05%
2.16%
0.08%
1.02%
-0.03%
过去一年
3.93%
0.04%
0.83%
0.06%
3.10%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80%
0.09%
-3.79%
0.08%
10.59%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19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7年12月28日更名为“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62%、33%、5%。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管理二十一只基金,分别为中加货币市场基金、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加颐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心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颐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宇俊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08-19
-
10
金融工程博士,北京银行博士后,具有多年债券市场投资研究经验。曾任北京银行总行资金交易部分析师,负责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研究与投资工作。2013年加入中加基金,任专户投资经理,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加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3月23日至今)、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17日至今)、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19日至今)、中加丰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今)、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日至今)、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1日至今)、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1日至今)、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8日至今)。
注:1、任职日期说明:杨宇俊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2、离任日期说明:无。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买卖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在经济基本面下行压力加大、金融去杠杆初步完成的大背景下,货币政策由稳健偏严转向稳健偏宽松,债券市场走出牛市行情,收益率在波动中大幅下行,但也呈现出结构分化的特点。具体来看,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42bp;10年国开收益率下行幅度更大,达到62bp;然而低评级信用债以及城投债收益率不降反升。
报告期内,基于对债市政策面、基本面、资金面、市场情绪面等进行判断,组合维持较高的杠杆水平与久期水平,较好地把握住了这波债市行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5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预计经济增长仍将逐步回落,再叠加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下行压力更大,需要财政与货币政策进行适当对冲。财政政策有望更加积极,资金面继续保持合理充裕,为积极财政政策保驾护航。预计整体债市仍处于牛市之中,收益率将在震荡中下行,特别是宽信用的预期下,有望改变上半年紧信用带来的债券市场分层结构,为信用债的收益率下行打开空间。此外,在放开融资平台的融资过程中,城投债的信用风险大大缓释,利好城投债。后续投资操作上,针对利率债,若收益率再度上行至安全区间,组合将择机拉长久期,波段操作,增强组合收益;针对信用债,重点关注城投债的品种。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成员由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基金会计人员、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估值的程序。
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采用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交易所债券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期利润分配75,271,655.48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6.4.7.1
936,413.80
1,680,077.54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4,858.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3,466,858,000.00
3,279,337,6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178,324,000.00
2,877,77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288,534,000.00
401,562,600.00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110,000,40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45,119,557.17
33,831,718.2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3,512,913,970.97
3,424,854,659.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4,989,797.51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53,176.55
873,764.15
应付托管费
284,392.19
291,254.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24,817.07
6,914.41
应交税费
72,338.50
-
应付利息
36,244.59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51,839.10
79,000.00
负债合计
56,512,605.51
1,250,933.29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4.7.9
3,413,680,387.38
3,413,680,744.79
未分配利润
6.4.7.10
42,720,978.08
9,922,981.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56,401,365.46
3,423,603,726.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12,913,970.97
3,424,854,659.40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5元,基金份额总额3,413,680,387.3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一、收入
117,378,516.80
88,721,476.17
1.利息收入
68,468,690.08
55,372,495.0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38,361.52
221,988.55
债券利息收入
57,114,611.79
49,652,063.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8,732,258.95
34,711.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583,457.82
5,463,731.1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060,132.40
-2,370,314.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6.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4
-2,983,286.95
-2,370,314.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3
-1,076,845.4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6
-
-
股利收益
6.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52,969,958.85
35,218,939.0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9
0.27
500,356.69
减:二、费用
9,308,859.49
6,329,843.57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5,134,780.96
4,530,168.81
2.托管费
6.4.10.2.2
1,711,593.66
1,510,056.32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交易费用
6.4.7.20
8,032.95
7,644.89
5.利息支出
2,141,675.65
14,584.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141,675.65
14,584.21
6.税金及附加
42,720.29
-
7.其他费用
6.4.7.21
270,055.98
267,389.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8,069,657.31
82,391,632.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069,657.31
82,391,632.6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13,680,744.79
9,922,981.32
3,423,603,726.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8,069,657.31
108,069,657.3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57.41
-5.07
-362.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82
0.29
21.11
2.基金赎回款
-378.23
-5.36
-383.5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5,271,655.48
-75,271,655.4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13,680,387.38
42,720,978.08
3,456,401,365.46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783,318,077.40
-7,285,583.79
2,776,032,493.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2,391,632.60
82,391,632.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30,361,887.60
19,278,920.73
649,640,808.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30,368,448.42
19,629,047.94
1,149,997,496.36
2.基金赎回款
-500,006,560.82
-350,127.21
-500,356,688.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7,349,822.41
-57,349,822.4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413,679,965.00
37,035,147.13
3,450,715,112.1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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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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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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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7月21日证监许可[2016]1668号《关于准予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和《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加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本基金通过中加基金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募集期为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6日。本基金于2016年8月19日成立,成立之日基金实收份额为200,020,928.58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分离出的纯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同业存单、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一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