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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信洪福
003424
2016年12月07日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及《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的约定
2024年12月24日
1.0670
27,410,337.85
13,705,168.93
0.2
本次分红为2024年第二次分红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4年12月26日
(场内)
2024年12月30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24年12月
26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2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24年12月30日起查询。(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4年12
月30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024年12月26日(场外)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3)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30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①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22-0583。
②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