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提高本公司旗下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等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精确位数至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同时,对该等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可详见附件,并据此调整该等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涉及本次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数调整的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意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的调整,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该等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该等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变更事项对该等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该等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该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该等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等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附件:关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明细
一、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3 位 ,
小数点后第 4 位 四舍五 入,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份额净 值的 计算,保 留到小 数点 后 4 位,小
数点后 第 5 位 四舍五 入, 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 由
基金财产 承担。 T 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在 当天 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 是按 照每个 工作日 闭市 后,基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精确 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 管 理 人 于 每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四、估值程序
1、基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按 照 每 个 工 作 日 闭 市 后 ,基 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 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 工作日 计算基 金资 产净值 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将 采 取 必 要 、适 当 、合 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及时性 。 当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 以内(含 第三 位)发生 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适当、合 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
额净值 小数点 后四 位 以 内(含 第 四 位)发 生 估 值 错 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兴业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八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 估
值 和 会 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 值及 基金份 额净值 的计 算、复核 与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资 产 净 值 是 指 基 金 资 产 总 值 减 去 基 金 负 债 后
的价值。
基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指 估 值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除 以 估 值
日 基 金 份 额 总 数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 精 确 到
0.001 元,小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五 入,国家 另有 规 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 个工 作日计 算基金 资产 净值、基 金份
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一)基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复 核 与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 基金资 产总值 减去 基金负 债后的
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 估值日 基金资 产净 值除以 估值日
基金 份额总 数,基金 份额 净值的 计算,精 确 到 0.0001
元,小数 点后 第 五 位 四 舍 五 入 ,国 家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 个工 作日计 算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
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二、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3 位 ,
小数点后第 4 位 四舍五 入,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份额净 值的 计算,保 留到小 数点 后 4 位,小
数点后 第 5 位 四舍五 入, 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 由
基金财产 承担。 T 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在 当天 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 是按 照每个 工作日 闭市 后,基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精确 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 管 理 人 于 每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 理 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或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暂 停
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后,将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结 果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人 ,经 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按规定 对外 公
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按 照 每 个 工 作 日 闭 市 后 ,基 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 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 工作日 计算基 金资 产净值 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 每个 工作日 对基金 资产 估值。 但 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 或本 基金合 同的规 定暂 停估
值时除外。 基金 管理人 每个工 作日 对基金 资产估 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 值结 果发送 基金托 管人 ,经基金 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将 采 取 必 要 、适 当 、合 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及时性 。 当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 以内(含 第三 位)发生 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适当、合 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
额净值 小数点 后四 位 以 内(含 第 四 位)发 生 估 值 错 误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兴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八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 估
值 和 会 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 值及 基金份 额净值 的计 算、复核 与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资 产 净 值 是 指 基 金 资 产 总 值 减 去 基 金 负 债 后
的价值。
基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除 以 基 金 份 额 总
数 ,基金 份额净 值 的 计 算 ,精 确 到 0.001 元 ,小 数 点
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 个工 作日计 算基金 资产 净值、基 金份
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一)基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复 核 与
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 基金资 产总值 减去 基金负 债后的
价值。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除 以 基 金 份 额 总
数 ,基金 份额净 值 的 计 算 ,精 确 到 0.0001 元 ,小 数 点
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 个工 作日计 算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
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三、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计 算 ,保 留 到 小 数 点 后 3 位 ,
小数点后第 4 位 四舍五 入,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 份额净 值的 计算,保 留到小 数点 后 4 位,小
数点后 第 5 位 四舍五 入, 由此 产生 的收益 或损失 由
基金财产 承担。 T 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在 当天 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 是按 照每个 工作日 闭市 后,基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精确 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 管 理 人 于 每 个 工 作 日 计 算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及 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
金管 理 人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或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暂 停
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后,将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结 果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人 ,经 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按规定 对外 公
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按 照 每 个 工 作 日 闭 市 后 ,基 金 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算 , 精确 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 工作日 计算基 金资 产净值 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 每个 工作日 对基金 资产 估值。 但 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 或本 基金合 同的规 定暂 停估
值时除外。 基金 管理人 每个工 作日 对基金 资产估 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 值结 果发送 基金托 管人 ,经基金 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将 采 取 必 要 、适 当 、合 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 值的 准确性 、及时性 。 当基
金份额 净 值 小 数 点 后 三 位 以 内 (含 第 三 位 )发 生 估
值错误时,视为估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将采取 必要 、适当、合 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四 位以内 (含第四 位)发 生估值 错误
时,视为估值错误。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八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 基金资 产净值 是指 基金资 产总值 减去 基金负 债
后的 价 值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按 照 每 个 工 作 日 闭 市
后,基金资产净 值除 以当日 基金份 额的 余额数 量计
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5、 当基金 资产的 估值 导致基 金份额 净值 小数点 后
三位 (含第 三 位 )以 内 发 生 差 错 时 ,视 为 估 值 错 误 。
当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 出现错 误时,基 金管 理人应 当
立即 予以 纠 正 ,通 报 基 金 托 管 人 ,并 采 取 合 理 的 措
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 扩大;当 计价错 误达 到基金 份额
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 通报基 金托管 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当计价 错误达 到基 金份额 净
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及时 进行公 告。 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关 对前 述内容 另有规 定的 ,按其规
定处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 是指 基金资 产总值 减去 基金负 债后
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 净 值 除 以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的 余 额 数 量 计 算 ,精
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5、当基金资产的 估值 导致基 金份额 净值 小数点 后四
位(含第四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当基
金份额净值计 算出 现错误 时, 基金 管理 人应当 立即
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管人 ,并采取 合理的 措施 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 大; 当计 价错误 达到 基金份 额净值 的
0.25%时 ,基金管 理人应 当通 报基金 托管人 并报 中 国
证监会备案; 当计价错误达到 基金 份额净 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