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 8月 24日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混合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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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 8月 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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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35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1月 2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4,398.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混合 A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59 003560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82,667.00份 21,731.1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数量化投资模型构建股票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
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量化成长多策略进行投资。一方面通过量化成长多因子选股等策
略,可以获取超越指数的额外收益,另一方面多策略轮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
分散风险,从而保证整体投资业绩的长期持续性和增强。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混合 A 平安大华量化成长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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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陈特正 方琦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2160168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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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量化成长 A 量化成长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 2018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 -
2018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4,124.92 -5,437.74
本期利润 -304,109.85 -2,928.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34 -0.10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85% -7.4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 6月 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1 -0.007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5,098.86 21,903.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 1.00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量化成长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70% 0.14% -7.36% 1.49% 4.66% -1.35%
过去三个月 -4.36% 0.44% -11.49% 1.10% 7.13% -0.66%
过去六个月 -8.85% 0.58% -12.59% 1.15% 3.74% -0.57%
过去一年 4.78% 0.64% -11.19% 0.97% 15.97% -0.3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90% 0.59% -15.46% 0.88% 16.36% -0.29%
量化成长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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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08% 0.12% -7.36% 1.49% 4.28% -1.37%
过去三个月 -4.91% 0.44% -11.49% 1.10% 6.58% -0.66%
过去六个月 -7.44% 0.61% -12.59% 1.15% 5.15% -0.54%
过去一年 5.11% 0.64% -11.19% 0.97% 16.30% -0.3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80% 0.59% -15.46% 0.88% 16.26% -0.29%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其中,中证 500 指
数的成分股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是剔除沪深 300 成分股后,按日均成交额和股票市值
大小排序后筛选的股票,是小盘股的代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小盘股总体发展趋势。中证综合债
券指数是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
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
金融债和企业债,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
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标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约束,该基准能客观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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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 11月 02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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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
号文批准设立。平安大华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 3 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内地基金
业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之一。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 60.7%;
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25%;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权 14.3%。平安
大华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不
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而
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日,平安大华基金共管理 57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 2442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施旭
平安大
华量化
成长多
策略灵
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2016年 11月 2日 - 7
施旭先生,哥伦比亚大学金
融数学硕士,曾任职于西部
证券、Mockingbird Capital
Management、EquaMetrics
Inc、国信证券,2015年加
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衍生品投资中心量
化研究员,现任平安大华深
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享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
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
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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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
确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
确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
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公司每季度对旗下各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对本报告期内,两两组
合间单日、3日、5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卖出溢价率、交易占优比等因素进行
了综合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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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2018上半年,A股市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风格切换较以前加快,一季度市场的波动幅
度加大,去年强势的白马蓝筹在一月份走出强势冲高行情后回落,出现较大幅震荡;同时,中小
创等成长股出现部分结构性反弹,部分成长股投资价值逐渐显现;进入二季度后,受国内去杠杆
和对美贸易战不断发酵的影响,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包括本基金在内,市场对下半年国内经济形
势持谨慎态度,各指数均出现较大幅震荡和下跌,估值回落,一定程度超出市场预期。上半年出
于对市场各项风险叠加以及上市公司业绩的面临经济回落和去杠杆考验的担忧,本基金在控制总
体仓位的前提下,收紧组合行业和风格暴露,利用量化多因子选股模型为框架,精选防御性个股
为主要配置策略,争取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量化成长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9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85%;截至本报告期末量化成长 C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5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政策底有望探明,去杠杆的节奏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外部风险依旧,
整体经济较上半年难言有大的改观,市场的个股和结构性机会大于整体的系统性机会,本基金的
投资也将做相应调整以应对未来市场变化。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管理部门、研究中心、资本市场风控监控室、基
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室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基金经理原则上不参与估值委员会的工作,
其估值建议经估值委员会成员评估后审慎采用。
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
行评价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
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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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
以上情况未消除。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
以上情况未消除。
根据 2014年 8月 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
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经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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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平安大华量化成长多策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
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
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