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兴全稳泰债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3949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95,677,040.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冯晓莲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20398888
95559
电子邮箱
fengxl@xqfunds.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0099,021-38824536
95559
传真
021-20398858
021-627012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xq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 2017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72,220,689.85
本期利润
80,881,750.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7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37,604,089.6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87
注:1、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相关法规。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42%
0.01%
1.20%
0.05%
-0.78%
-0.04%
过去三个月
1.02%
0.02%
0.13%
0.07%
0.89%
-0.05%
过去六个月
1.94%
0.02%
-0.20%
0.07%
2.14%
-0.05%
自成立以来
2.12%
0.02%
0.46%
0.09%
1.66%
-0.07%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也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首只债券类指数。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按下列公式计算:
Return t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t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t-1 -1
Benchmark t =(1+Return t)×(1+Benchmark 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2.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12月16日,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成立不足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净值表现所取数据截至到2017年6月30日。
2、按照《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5月15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名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证监基金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2008年1月,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08]6号),同意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B.V)受让公司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2008年4月9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亿元,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9%。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号),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完成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8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变更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十八只基金,分别为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翟秀华
本基金基金经理、兴全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2月16日
-
7年
理学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助理,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投资组合之间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统计,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差异的来源、考察是否存在非公平的因素。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以去杠杆和强监管为主基调,债券市场经历了大幅调整。一季度,央行两次上调逆回购利率、SLF利率和MLF利率,资金中枢水平上移,长端利率债大幅调整。3月MPA考核进一步趋严,首次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部分地区取消了资本充足率容忍度指标(T值),MPA考核惩罚力度也有所加强。4月份银监会陆续出台整治“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进入到自查阶段。随着去杠杆全面铺开,债券收益率迅速突破前期高位,10年国债利率达到3.69%。
基本面支撑、监管预期改善导致长端利率钝化。10年国债利率冲高后,进入到顶部窄幅震荡区间,一方面在银行流动性压力下,银行主力配置的国债和地方债的发行成本持续上升,引导二级市场收益率走高;另一方面基本面的支撑也抑制了长端利率上行。二季度经济已显颓势,工业增加值增速收窄,投资和消费需求回落;通胀方面,2月份以来CPI持续处于低位,PPI也快速下行。其次,监管层也开始加强政策的协调性。
紧平衡下期限利差倒挂。金融去杠杆环境下,央行维持货币政策紧平衡态度,同业存单利率整体上行,带动短端利率大幅抬升,从期限利差来看,由于短端利率上行更快,2月份以来10-1年国债期限利差维持续下行态势,6月8日10-1年国债期限利差进入负值区间,直至6月20日财政部做市支持机制实施后,才逐渐修复。
6月份央行加大资金面维稳力度,监管也以温和去杠杆方式推进,在资金面及监管预期改善的情况下,债市出现反弹,10年国债收益率向下突破3.6%。
运作期内,本基金维持配置思路,追求绝对收益,未来可持续关注高评级信用债,适度拉长久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济基本面正在朝着有利于债市的方向演进。国内经济前高后低已基本得以确认,数据显示,上半年表现较为靓丽的出口、房地产及制造业投资已经出现下行压力,尽管经济下行的幅度有待观察,但经济下行的方向较为确定,这将对债市的向好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大部分行业在此轮供给侧改革中出现了盈利向好、债务压力缓解的现象。实体经济目前对加库存仍非常警惕,社会库存处于较低的位置,减轻了行业剧烈向下调整的风险。同时,行业竞争格局普遍改善,因环保、资金等原因,小企业普遍退出,龙头企业优势更加突出,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因而提升,即便在需求走弱的环境下,竞争压力的减轻也将提升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金融监管去杠杆是个长期的过程,但对债券市场影响最集中的阶段过去后,6月初收益率大概率成为年内高点。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是相互创造的过程,一般性存款的增速持续下行的环境下,同业负债仍有动力,因此在二季度的主动缩表后,未来资产投向将更关注绝对收益、资本占用、监管限制、税收优势等方面,后续预计监管对债市的负面影响逐步降低。
总体而言,认为下半年债市偏乐观,短期市场可能倾向于震荡行情,大概率债市收益率已经见顶,下半年稳中有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1、估值委员会制定旗下基金的估值政策和流程,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采用的基金估值方法、政策和程序应经估值委员会审议,并报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2、估值方法确立后,由IT人员或IT人员协助估值系统开发商及时对系统中的参数或模型作相应的调整或对系统进行升级,以适应新的估值方法的需要。3、基金会计具体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确定的估值策略,并通过与托管行核对等方法确保估值准确无误;4、投资人员(包括基金经理)积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证券发行机构有关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给估值造成影响的因素,并就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5、监察稽核人员参与估值方案的制定,确保估值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对估值流程、系统估值模型及估值结果进行检查,确保估值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执行,负责基金估值业务的定期和临时信息披露。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法》、《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1次,共分配59,929,475.23元,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7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兴全稳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7年上半年度,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59,929,475.23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7年上半年度,由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兴全稳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820,964,898.06
213,726,058.78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034,309,0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962,449,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1,860,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118,800,378.20
3,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66,075,842.96
339,246.7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2,531.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5,040,242,650.37
217,065,305.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899,699.55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37,767.4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9,619.01
26,289.58
应付托管费
396,539.65
8,763.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6,916.25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6,007.03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62,011.84
-
负债合计
202,638,560.73
3,035,052.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4,795,677,040.32
213,653,168.29
未分配利润
6.4.7.10
41,927,049.32
377,084.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7,604,089.64
214,030,252.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40,242,650.37
217,065,305.53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87元,基金份额总额4,795,677,040.32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上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一、收入
94,058,260.29
-
1.利息收入
82,356,479.98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31,229,350.41
-
债券利息收入
48,680,511.2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1,400,176.1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46,442.19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040,564.0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2,969,918.8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70,645.2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8,661,060.55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155.73
-
减:二、费用
13,176,509.89
-
1.管理人报酬
6.4.9.2.1
6,186,198.76
-
2.托管费
6.4.9.2.2
2,062,066.27
-
3.销售服务费
6.4.9.2.3
-
-
4.交易费用
6.4.7.19
49,515.23
-
5.利息支出
4,802,173.93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802,173.93
-
6.其他费用
6.4.7.20
76,555.7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881,750.4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0,881,750.40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故不存在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13,653,168.29
377,084.48
214,030,252.7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80,881,750.40
80,881,750.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82,023,872.03
20,597,689.67
4,602,621,561.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83,981,745.25
20,615,434.97
4,604,597,180.22
2.基金赎回款
-1,957,873.22
-17,745.30
-1,975,618.5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9,929,475.23
-59,929,475.2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795,677,040.32
41,927,049.32
4,837,604,089.6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故不存在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兰荣______ ______庄园芳______ ____詹鸿飞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 2803号文) 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和《兴全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13,653,168.29份基金份额,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6)第1014号验资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