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3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6
五、备查文件9
重要提示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3日证监许可[2016]2814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2月16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5年1月21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的《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5年1月23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1月2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新锦顺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046
各份额类别简称及基金交易代码 华夏新锦顺混合A 华夏新锦顺混合C
004046 0040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3日证监许可[2016]2814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2月16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5年1月21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的《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5年1月23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1月24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月23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5年1月23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722,484.71
结算备付金 16,146.78
存出保证金 13,769.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13,004.11
其中:股票投资 8,013,004.1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4,043.84
资产总计 12,769,448.53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77,487.02
应付赎回款 399,768.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98.98
应付托管费 766.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730.9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935.5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69,422.06
负债合计 1,353,709.9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3,487,944.83
未分配利润 -2,072,206.21
净资产合计 11,415,738.6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2,769,448.53
注:①报告截止日2025年1月23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659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462元,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13,487,944.83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35,215.52份,C类基金份额13,352,729.31份)。
②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5年3月14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尚未收回的结算备付金及应计利息、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银行存款应计利息进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722,484.71元,其中包含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473.50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13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及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6,146.78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13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3,769.09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13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8,013,004.11元,均为股票投资,已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处置变现,处置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8,062,184.76元,该款项至2025年3月4日已划至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资产为人民币4,043.84元,均为其他应收款,该款项已于2025年3月5日划至托管账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399,768.84元,该款项至2025年1月27日已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598.98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5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66.4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5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730.94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5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人民币377,487.02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1月24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935.58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2月11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569,422.06元,其中包含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71,257.08元、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498,164.98元,以上款项至2025年3月5日已全部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5年1月24日起
至2025年3月14日
止清算报告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3,725.34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2) 522,237.04
3、投资收益(注3) -480,355.66
4、其他收入(注4) 1.31
清算收入小计 45,608.03
二、清算费用
1、其他费用(注5) 90.00
清算费用小计 90.00
三、清算净收益 45,518.03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投资在其处置变现之前的市场价格波动导致。
注3:投资收益系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投资在清算期间处置变现产生的收益和股利收入,其中股利收入系红利补税冲减的股利收入金额。
注4: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费收入。
注5:其他费用系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手续费,至2025年2月25日已全部支付。
(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1月23日基金净资产 11,415,738.62
减:最后运作日有效赎回、转换转出申请对应赎回款 277,514.47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45,518.03
二、2025年3月14日基金净资产 11,183,742.18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5年3月14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1,183,742.18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25年3月15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1月23日(最后运作日)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