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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泓德裕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
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5月30日,
并自2022年5月31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
产清算,本基金清算报告于2022年7月4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和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
共计人民币792,522.70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
金方式进行分配。上述资金将于2022年7月4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
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