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民丰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2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金鹰
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
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7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6月23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7年6月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28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96,929,248.4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52,682.5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96,929,248.48
利息结转的份额 152,682.50
合计 297,081,930.98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20,408.3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年6月28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7年6月28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届时在相关公告中规定。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最新业务公告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