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现将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
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恒生前海沪港
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
间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 17:00 止,计票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
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2 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总数为 52,334,795.1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
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
29,056,217.69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5.52%,达到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2-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
基金份额共计 29,056,217.69 份,表决结果为:29,056,217.69 份基金
份额同意,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0 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0%;0 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
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 万元,
律师费 2.5 万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调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 5 日内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关于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赎
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正式实施。
-3-
四、备查文件
(一)《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
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
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
(三)《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
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四)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7 日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