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全文刊登了《平安大华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该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2.基金募集情况”下“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有误,现对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更正前的数据为:
2.基金募集情况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年5月25日
更正后的数据为:
2.基金募集情况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7年5月24日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