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如意宝货币A:004502,中银如意宝货币B:0051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自2017年9月15日起增加B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
三、新增B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原中银如意宝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原基金代码004502作为A类份额代码,新增005162为B类份额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年管理费率 0.25% 0.25%
年托管费率 0.05% 0.05%
年销售服务费率 0.15% 0.01%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1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
10,000元 5,000,000元
申购/赎回费 0 0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1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
1,000元 1,000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01份 0.01份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 5,000,000份
其中:
(1)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4、基金份额的估值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5、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后,原中银如意宝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银如意宝A类基金份额。
投资者通过申购而获得的B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前述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A类基金份额升级而获得B类基金份额的,该份额自升级完成之日起亦不再适用前述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
6、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于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基金转换转出(若开通)、转托管等申请将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于T+1日起就升级或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基金转换转出(若开通)、转托管申请。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基金合同涉及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第二部分释义 无 增加: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两类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5、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较高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6、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较低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47、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48、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及序号修改。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九、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修改为: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者可以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
第六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修改为: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于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起始日或调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费率水平、计提方式。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收益分配原则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增入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 修改为: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增入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修改为: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修改为:(四)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修改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合同摘要涉及修改章节 原合同摘要表述 修改后表述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修改为:(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增入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 修改为: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各类基金份额的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者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则按赎回份额占持有份额的比例增入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五)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五)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日基金份额
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修改为:(五)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日基金份额10000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修改为: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适用不同销售服务费用的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并在该基金份额类别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于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起始日或调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费率水平、计提方式。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式和公告方式
(二)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日基金份额
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修改为:(二)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日基金份额10000
某一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每日复利折算出的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7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3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托管协议涉及修改章节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改后表述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修改为:(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修改为:(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估值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七日年化收益率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修改为: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各类基金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3、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