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4月28日起,对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代码:012105),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代码:004545),同时对《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次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5、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基金管理人将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6、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对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3)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A类、E类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4)上述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1年4月28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附件《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
节
《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前)
《永赢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后)
内容 内容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50、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
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其
计算公式为: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
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数×10000
50、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
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
已实现收益,其计算公式为: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净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10000
51、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个自然日(含
节假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
资产收益率
51、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最
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无
5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率
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E类
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
码, 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60、A类基金份额: 指按照0.01%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1、E类基金份额: 指按照0.25%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本
情
况
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 或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
其金额限制等,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进行调整, 但应在该等调整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设A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按照不同
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并分别公布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
化收益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另行公告开
通相关业务,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不得互相转换。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
与托管人协商并经履行适当程序,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 减少或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设置及其金额限制、 对基金份额分类
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暂停现有基金份额类
别的销售、 调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或
变更收费方式,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
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
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
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
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 视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
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
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
单位1.00元。 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
算方式以及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
书。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3、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价格均为每份基金单位1.00元。 本基金申购
份额、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以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十一、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
日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
年化收益率。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届时不再另行
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七日年化收益率。
3、若暂停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
收益率;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
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 届时不再
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
务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
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基金管理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
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
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
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
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
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对外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的非交易日。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
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 第五位采用去尾的
方式。 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个自然日
(含节假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
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
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
规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
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第五
位采用去尾的方式。 七日年化收益率是以各
类基金份额的最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
率,精确到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四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四位或七日年化收益
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发生差错时,
视为估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任一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四
位或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三位
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4、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
或超过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
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1%的年费率计提,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
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 本基金根据
每日基金收益情况, 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
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按
去尾原则处理, 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
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
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
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
额获得现金收益;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
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 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
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
投资人基金份额。 若投资人全部赎回基金份
额时, 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 若收益为负
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 本基金根据
每日基金收益情况, 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
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
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第三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因去尾形成
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
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
为同一类别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
赎回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
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 则为投资人增加
相应的基金份额;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
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
现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
投资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 其对应收益将
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
金款中扣除;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个
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
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 披露节假日
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
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
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
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 每个
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若
遇法定节假日, 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
然日, 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
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 本基金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
十八部分。
(五)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
同第十八部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将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资产净
值、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
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
10000
……
七日年化收益率= ……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公历日(i=1,2……
7)(包含计算当日)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七日年化收益率。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将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
各类基金份额的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
各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公历日(i=1,2……
7)(包含计算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
2、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六)临时报告
无
(六)临时报告
25、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